首先,死刑犯没有狱友,只有所友。
因为死刑犯是不需要去监狱收监的,从逮捕到审讯,再到执行,死刑犯一直都是待在看守所。只有被改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了,才会被转到监狱关押。
另外,现在各地正在推行注射死刑,枪决的犯人已经逐渐减少,实际上从整个国际大环境来说,死刑被执行的数字一直都在逐年下降,尤其是2020年,世界死刑执行人数比19年下降了四分之一。大概也跟疫情有关系,各国都忙着隔离,很多人也没机会出门犯案了。
死刑犯一般从一审宣判之后,就开始了专属的看守所待遇,一般都会有手铐脚镣全套,防止其精神失常作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只不过现在看守所为了人性化管理,一般都只给佩带脚镣,手铐可以免除。毕竟你给他行动彻底封印了,到时候就得安排专人照顾死刑犯的饮食起居。一般看守所也没有那么多警力,让犯人照顾又有诸多不便,所以只限制一下双脚就足够了。
当然这也得分人,真要是个牛高马大,跟马东锡或者巨石强森那种规格,而且精神状态也极度不稳定的,那肯定全套都得用上,而且还得单间伺候。毕竟之前就有过死刑犯在监狱里又杀人的恶劣先例,这个责任够所有监管人员都喝一壶的。
当然大部分时候,死刑犯也没有那么爆表的战斗力,而且在一审宣判以后,很多人精神也都颓了一半,没什么精力去惹事了。通常来说还是跟其他犯人一起住集体宿舍,但会安排其他犯人轮班观察,尤其是夜班最麻烦,值班的犯人不能睡觉,宿舍有监控看着的,要是死刑犯有了异常举动,到时候号长和值班的都得受罚。
而到了死刑二审维持,到死刑复核完成,最高院下达执行命令以后,死刑犯进入七日倒计时。所谓七天只是最长期限,现实大部分是收到复核通知后第二天就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通常来说,看守所接到通知后不会直接直接告诉死刑犯,也确实会有安排舍友跟他聊天沟通。但那是死刑犯没那么彪悍,而且情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其实大部分死刑犯都看开了,比如之前复旦投毒案的林森浩,一审初期求生欲还很强,学校有学生组织为他鸣冤。之后慢慢就看开了,反而还给家人做思想工作,让他们放下怨恨好好活下去,最后林森浩走得也非常淡定。
24小时中,大概最难熬的就是等待天明的夜晚,陪他聊天的人也会瘆得慌,就怕他说着说着突然蹿了,即使有监控看着,警察第一时间会赶过来,但万一有个好歹对方爆了神技能之类,也够你倒霉催了。
好容易等到天亮,检察院法院来提人了,把犯人押到一个单独房间验明正身,对犯人的所有信息进行确认,并拍照留档。宣读最高院死刑复核决定书,让死刑犯签字确认,如果犯人拒绝签字,不影响执行。
这之后会尽量满足罪犯最后一顿膳食,就是所谓的断头饭,只要不是要求满汉全席龙肝凤髓斯嘉丽洗澡水之类,基本都能满足。但大部分犯人也没那么宽心,凑合啃一个鸡腿就了不起了。
询问犯人是否跟家属道别,当然要么由武警押着,隔一段距离说话,或者就是隔着玻璃聊几句,而且聊天内容不能涉及到案情。大部分也聊不出个一二三,就是哭哭哭一通完事。
遗书遗言都是需要审查的,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需要由办案人员备案,避免扯出新的案子来。
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最后就是押赴刑场,要么找个开阔地枪决,要么注射车里打三针,确认死亡后,通知家属收敛尸体,有条件的就地火化,把盒子归还家属。
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以上~~~
死刑犯都是住单间 脚镣子 手铐子全带着 固定在地上 门有个小口 然后门口有一个十几年的犯人 站着看这他 有点动静赶紧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