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花臂男事件

核心提示:44万349 林林妈妈 11小时前 谢谢邀请!最近两天这件事被刷 屏了!本来不想参入,可今天这个问题又牵 扯到法 律问题,我不是法 律工作者

44万349 林林妈妈 11小时前 谢谢邀请!最近两天这件事被刷 屏了!本来不想参入,可今天这个问题又牵 扯到法 律问题,我不是法 律工作者,只是凭良心说说我的看法吧!

第一,恶 人先告 状?众所周知,从官方发布的视频看,死 者有错在先,并且恃 强 凌 弱。就连杀 人凶 器也是死者自己拿来砍 别人的。自始至终死 者都表现出一副黑 社会的嘴 脸。不过天 诛不 义之人,死 者把刀掉在地上,碰巧被对方捡到,出于防卫将他砍 死。要是他的家人告白衣男子,那他的家人也是不明事理之人。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他们是恶 人先告状的。

第二,正当 防 卫!死 者手拿八十厘 米的砍 刀,对付手无寸铁的白衣男子,要不是天佑白衣男子让他捡到了刀,那死的那个人说不定就是他。如果这种情况还不属于正当防卫,那法律上的“正当防卫”就需要商榷了!

第三,死有余辜!有人晒出了死 者死之前18年的所作所为,我简要记录如下:2001年7月因犯 盗 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 架被昆山市****局处行政拘 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 诈 勒 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 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 意毁 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 徒 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 放。 2013年7月19日被昆山市****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 捕……

第四,为民除 害!不用我说,大家都能看出死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中有据可查的是死者从19岁开始偷 窃,五次坐 牢,被判刑 期加起来10年5个月,可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流 氓 恶 霸”。白衣男子在生死关头将一个这样的人杀死,难道不是为民除 害? 我觉得如果他的家人还有一点人味,就不应该状告白衣男子!你们说呢? 我是林林妈妈,欢迎您留言评说!谢谢!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阅读量44万禁评删除

要告就告他同行的几位朋友!尤其是“同行男”!事情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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