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平作为国人最喜爱的女排运动员和女排教练,为中国争得了无数荣誉。这次陷入莎普爱思广告风波,令人遗憾。
“莎普爱思”生产企业是一家有规模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主打产品“莎普爱思”也早已通过了食品医药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批量上市,郎平作为该药品的广告代理人,在了解了该药品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后代为广告,从法律上讲是不须承担责任的。
广告广告,广而告之。而要收到最好的广告宣传效果,请明星名人代言是最通用最常见的办法,要的就是明星名人的轰动效应。而作为明星名人,只要事先了解了受代理品牌产品符合法定程序条件等各项要求,一般代理人不予承担因代理产品的问题而产生负面效应的责任。
但是,由于消费者很多是出于对广告代言人的喜爱和信任而购买了该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当产品实效与宣传严重不符后,消费者责备的就不只是该产品,还有代言人。尽管代言人从法律上讲没有责任,但从道义上讲还是有责任的,名誉上遭到毁损也是必然的。
鉴于此,即使郎平不一定非要对公众公开道歉,但也应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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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堆里的吃货
平心而论,我不希望郎平出来道歉。她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从高峰到低谷再到带领女排走上巅峰,郎平指导简直完美诠释了一个人能奋斗的所有可能。除了莎普爱思这件事以外,郎指导可以说全无黑点。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很难说她没有影响到人们对莎普爱思的信任度。还记得当年的藏密排油事件吧?郭德纲的结果是怎么样的?
不过,一个非专业人士在这起事件中承担的责任,怎么也高不过那些尸位素餐的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