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应以技法为重。技法是书法艺术的实践形态,来源于书法艺术实践。书法技法由笔法、字法、章法三部分组成,也有的学者提出了“理法”的概念(书法理论认知),认为也应并入技法范畴。技法是书法艺术最核心的构成,书法艺术从无到有,从低到高,都是围绕着笔法字法章法来修行磨练。
“自然”是书法艺术的内涵之一,它是指书法作品要质朴无华,是书者的真情流露。“自然”是一种气质、态度或作风,与书写者书法技艺的精湛娴熟、性格襟怀不无关系。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真挚自然也是应有之义。如果没有扎实的技能功底,不经过大练的实践创作历练,是很难达到“自然”效果的。
“自然”狭义上应属于书法艺术风格的范畴,是主观的、实践的、具体的、不可复制的,人书俱老,天长日久也才能得自然之法,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学”的。所以对于书法学习者来说,重点理当放在“可学性”的技能技艺之上。没有技法为基础,“自然”也就无从谈起。有的书学者把“信马由缰、随心所欲”当成自然,或者不修边幅、不加修饰当成自然,抑或是书写流畅一气呵成当成自然,都是有局限的。
因此,书法之学应以技法为重,以技法为先,以技法为要。“自然”是后面的事情。
抱庸浅谈。
书写是先技而艺,有技艺才后需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