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的股权设计问题由来已久,几乎所有的创业者在公司设立之初都能遵循自己始终能够掌控公司的主导权力,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壮大以及新的资本涌入等机遇问题,初创公司的创始人的股权会逐步被稀释,其控制权自然也就被逐渐瓦解。如何保证创始人的控制权要分阶段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
1、公司成立之初始终要保持自己持有的股权能够对股东会的决议有决定性影响;
公司成立之初,结合实务中情况来看,更建议创始人持股至少67%以上,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余事项在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基本上过半数表决权即可通过。
基于此考虑到公司成立之初,对于市场行情的摸索以及经营方向的变化可能性比较大的基础上,建议初创人至少持有67%的股权,能够决定公司的走向和发展规划。50%以上的持股权虽然也可以造成股东会决议无法通过,但是也很容易公司僵局的存在。
2、公司发展稳定后可以考虑50%以上的持股比例即可;
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步入正轨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对于公司经营理念逐渐形成高度一致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持股50%以上即可。这种情况下,作为初创人能够基本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要影响,还有董事会成员选择方面也具有决定作用。
3、公司开始融资之后考虑一致行动人协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基于此可以发现公司法本身并不禁止其他股东将自己的股权投票权礼物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基于此在后期融资以及需要对股权稀释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初创人员对公司的控制权,可以考虑采取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公司的决策权始终攥在自己的手中。
至于其他的期权池、同股不同权在实务中都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规模、发展规划以及控制人的经营理念来综合考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但是核心点都是一致的,如何能够保证融资的顺利同时将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谢邀,建议根据初创公司的经营类型和实际情况去股权架构师咨询一下,首先要保证股权不分离或前期合伙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保障大的方向不会因股权变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