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爱情显然不能用房产来进行衡量,男友买房后写上你的名字,当然是爱你。如果两人婚姻一直存续下去,房产问题不是一个问题。但问题是现代人的婚姻很脆弱,如果涉及婚后离婚,房产问题就是一个问题。我们分两种情况:
第一,房子是全额付款的,房产证只写女方一个人,有承诺的证据是对女方的赠送,婚后两人离婚,房产归女方。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房子是贷款买房的,又分两种情况:(1)男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夫妻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以上建议供参考,要更具体,可以找有关律师。最后我要说的是,爱情就是爱情,爱情没了,房产何用呢?当然有人反对我这个意见,那就按照契约精神,夫妻双方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吧。
我觉得最起码的他是真的在乎你!如果是在还没结婚的情况下男朋友可以这样做,把房子写你的名字可以看出他很爱你,想着你,想把自己的东西都给你,先给你安全感,让你明白你不要有什么顾及,他会把你安排稳妥,让你跟他在一起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