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扣款失败,个人住房贷款扣款

​某单位员工小潘最近联系我,说单位通知她个税汇算清缴要开始申报了,让员工关注自己的税额情况,可以申请退(补)税。

小潘在苏州奋斗多年,多年租房,终于攒下了首付款,并且在2019年10月,贷款买了第一套房。

因为是通过安居客买的二手房,可直接拎包入住,所以交房的当月,小潘就把原来的租房退了,居住到了新居里。

当然,因为不再租房了,小潘在19年的时候,也在个税APP里面对之前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终止。

小潘骄傲的说,对于这个国家新政策,她理解的还是很到位的,咱该享受的就得享受,不该享受的咱就得及时做终止。

小潘觉得,我19年10月份开始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了,但在APP里面想再采集住房贷款支出的时候,提示“不可同时填报住房租金和房贷利息”。

既然住房贷款支出采集不了,那显然单位在预扣预缴的时候也扣不了,小潘听说预缴无法扣除的,可以在年度申报的时候申请,所以当时也没着急。

最近小潘听说要汇缴了,所以找到我问问什么原因导致的,明明是第一套房,首套住房贷款可以扣啊?

我详细听完她的描述,然后得知2019年1-9月是填写过住房租金,选择了扣缴义务人申报,并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了。

告知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小潘当年住房贷款是不能够被扣除的。

小潘听完解释也就了解了,随后很着急的问我,那她的房贷扣除怎么办啊,每个月能扣1000呢,第二年还可以享受吗?

我赶忙告知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标准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即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所以小潘在第二年开始可以享受该专项扣除。

小潘松了一口气,马上再问我要是第二年她享受完继续教育和赡养老人后不缴税了,房贷可以延后再办理扣除吗?

我告知她,只要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就可以根据小潘自身情况选择哪一年度扣除。小潘听完后很安心。

现在是个税汇算清缴的开始,所以小伙伴们要注意啦!重点!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四条: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所以大家及时要关注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看是否能被扣除,可以退税的不要忘记去申请啊,也是一笔收入嘛!

上一篇: 女销售原来靠这样卖房(楼盘置业顾问提成大概多少)
下一篇: win10系统很卡怎么让他速度能够加快,win10系统卡顿怎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