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对黄帝的记载,甲骨文提到黄帝吗

关于黄帝为何叫“黄帝”,《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一句解释,即“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土德是五德之一,即为大地的功德,尚黄。

然而,司马迁的解释显然苍白无力:首先,除了黄帝以颜色命名之外,五帝之中其他四帝都与颜色无关,又何来五德相胜;其次,五德相胜学是战国晚期邹衍创立的,而早在邹衍之前的春秋晚期,文献上就已经提到“黄帝”;第三,秦汉时皇帝衣服不崇尚黄色,民间也没有尚黄的习俗,考古显示新石器至秦汉时,中国崇尚的是黑色或红色。

可见,所谓因“土德之瑞”而称“黄帝”,只是在五德相胜学出现之后,古人以此附会在了黄帝名字上,无疑是曲解了“黄帝”本义!

既然如此,那么“黄帝”本义到底是什么呢?甲骨文给出了一种解读,或许更接近真相。

甲骨文中的帝字

甲骨文中的帝字,古字形模拟架木作为祭台的样子,目的是为了祭祀祖先,或祭祀上天。

根据卜辞记载,商朝统治者属于“生前称王,死后称帝”,生前统治者称“王”或“我”,死后成了先王称“帝”。

周朝之后,统治者弃用了“帝”,一般称“王”或“天子”。后来,“帝”就逐渐演变为表示大功德之人,所以春秋战国时才会出现“黄帝”、“尧帝”等说法。始皇帝之后,“帝”演变为“王天下之号”,成为最高统治者的专称。

因此,“黄帝”中的“帝”字,应当是周朝文人添加的,之前大概只称“黄”,大致意思为上古有一个杰出人物或部落叫“黄”。

甲骨文中的黄字

甲骨文中的黄字,由“大”与“口”(或“田”)组成,其中“大”代表站立的人,“口”或“田”指代不明,或被解读为玉佩,或被解读为“腹部膨大”(孕妇或寄生虫等)等。

不过,《诗经》、《礼记》等古书中的“黄”字,普遍表示“玉佩”。而表示“玉佩”的还有一个字叫“璜”,其本意是指半壁形的玉。因此,如今表示颜色的“黄”字,本义可能借用了代表玉佩的“黄”,只是后来久借不还,于是古人又造了“璜”字表示本义。

从造字逻辑上说,颜色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难以用一个简单的符号来表达,因此古汉语中的颜色词语,都是由具有这种颜色的物体的名称转化而来。考证也证实了这一点,即古汉语的颜色词均为借音词。

因此,无论从字形上、文献上,还是从颜色词的出现逻辑来说,“黄”字本义大致是佩玉之人,或人所佩戴的玉器。

文献中黄帝与玉

黄字字形显示,黄帝应与玉器有关,而巧合的是,文献中黄帝与玉器密不可分。

根据古史记载,“神农以石为兵,黄帝以玉为兵,蚩尤以金为兵,禹以铜铁为兵”,玉器能被作为兵器吗?其实,玉石材质坚硬,完全可以用作兵器,石峁遗址考古证实了这一点。

光明日报上发表的《黄帝之时以玉为兵》一文:“从所征集到的石峁玉器看,其器类有牙璋、刀、钺、戈、斧、铲、璜、璧、牙璧、鹰首笄、虎头、人首、蚕形器等,但以牙璋、刀、钺等兵器的数量居多,也最具有特色。”

陕西石峁遗址中,数量众多、款式多样的玉制兵器,或许并非用于战争的真正兵器,而实际用于祭祀的礼器,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文献所载。以下图玉兵来看,上古时期的玉制兵器,起初绝不仅仅只是王权的象征和礼仪用具,极有可能是真正的兵器!

可见,早期玉器的功能可能是兵器、礼器等,那么为何后来发展为“君子佩玉”呢?

《后汉书·舆服志》记载:“威仪之制,三代同之。五霸迭兴,战兵不息。佩非战器,韨非兵旗。于是解去韨佩,留其系璲,以为章表。”换言之,古人认为上古战争不断,起初腰间别着石制武器,后来发展为圭璋,最后演变为衣服带子上悬挂玉器表明身份。这一点也非常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人类社会就是从野蛮走向文明。

从兵器功能转变为身份标志,可能就是始于黄帝。相传,黄帝“始作带以束紧衣服”,但《礼记·玉藻》中说“凡带必有佩玉”。也就是说,黄帝开始在衣服上“作带”,而古代传统是衣服带子上悬挂玉佩,因此黄帝创立的衣服“作带”制度,极有可能就是用于悬挂璜佩,来表示不同的身份地位,本质上是一种新的统治方式。

黄帝起初“以玉为兵”,战胜了炎帝、蚩尤(以金为兵)之后,获取了一些先进的技术,于是果断地吸取先进技术,而将成本高、不利于普及的玉兵淘汰,然后将玉兵变为佩戴的璜玉,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当然,这里的“黄帝”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部落,经过数代部落首领的努力,最终由兵器转变为身份地位的象征。

通过甲骨文黄字与史料记载可见,“黄帝”本义由来大概是:黄帝部落特别擅长使用玉器,起初以玉为兵,后来独创佩戴玉器的治理方式,于是其他部落之人,就将黄帝部落中推出佩玉制度的某个人被称之为“黄”(玉器),或就将黄帝部落称之为“黄”(玉器)。

古老流传下来的“黄”,在春秋战国时代,又被赋予了“帝”之尊号,于是就成了“黄帝”!

甲骨文对黄帝的记载,甲骨文提到黄帝吗

黄帝为什么叫黄帝与中华起源

黄帝 在目前已知商代甲骨文中没有记载,在金文中也没有记载,最早的黄帝记载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目前应该可考的是《左传》,所以我国的正统历史学已经将包含黄帝在内的五帝时代定性为传说时代,现代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实际上是各地政府为了开发旅游资源,以文化搭台经济唱大戏。
这里只说我自己对黄帝的看法。从甲骨文看 黄字是一个腰间佩玉的正面人,可以理解为佩戴玉的领袖,而帝字的形象像一个神幡的样子,我国古代神权和政权往往是统一的。只有拥有神权才能成为部落领袖 。所以黄帝的理解应该是腰间配有玉的神权领袖。
从现代考古学研究看 我支持的一方观念是 黄帝是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中原游牧和农耕部落。支持起源于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是黄帝部落。在牛河梁遗址群发现的玉龟、勾云型玉璧以及手握玉龟下葬的领袖人物的大墓的发掘,都不令人感到与黄帝的相似。
还有一部书叫做《山海经》我认为山海经是一部东周至秦汉的掺杂了神、巫成分在内的地理、传说汇编。里面有一些关于轩辕国,轩辕之丘的记载,与红山文化的考古发现貌似也很接近。
所以我认为黄帝是辽河流域的游牧部落,由于生存原因入侵其西南的中原地区。
关于在中华大地上生活的各民族起源,我接受的是东非共祖起源,也就是所有的现代人都是发源于东非的,通过不同时间阶段不断的迁移,同时又相对独立的分化形成了现在的各种族民族。
至于民族的起源迁移我建议你看一下:http://mt.sohu.com/20160903/n467525169.shtml,中华民族是在数万年来在以目前的中国版图为核心的周边各民族通过不断的迁移,交流融合,分化,再迁徙,交流融合分化,不断循环罔替而形成的,并将继续循环下去。
至于中华的起源
中华一词,大约在魏晋时即已出现,南北朝已普遍使用。《晋书 刘乔传》记载刘弘上表给晋惠帝,表文中有:“今边陲无备豫之储,中华有杼轴之困。”《晋书 陈 传》记载陈 于东晋初上书给王导,说:“中华所以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失所……”,这里以“中华”对“边陲”,是指郡县地区与全国而言。至南北朝,裴松之在《三国志 蜀志 诸葛亮传》注中评论说:“若使(亮)游步中华,骋其龙光”,必不出曹操诸谋士之下。这里是以中华称中原地区。《魏书 韩显宗传》记载显宗上书魏孝文帝说:“自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说明取得了统治地位的“戎狄”,自居中华正统而斥江南朝廷为“南伪”了。总之,中华一词,是由中国与华夏二名复合而成,其含义在古代与中国一词相当,在许多场合是同义语,论地域主要是指中原,扩而大之,及于王朝直接管辖的郡县地区;论民族,一般指汉人;中华又是文化概念,一般是指古人所称“礼乐冠第”的中原文化。
把“中华”一词用于政治领域,在古代大概功效最明显的要推朱元璋。他在吴元年(1367)十月命徐达等北伐后发布告谕中原各地人民的檄文中,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并且说:“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以“中华”对“胡虏”自然是族称,以之对塞外,则是地域。洪武元年(1368)二月又“诏复衣冠如唐制”,当然又属于文化与礼俗等内容了。此外,他特别强调蒙古、色目虽然不是“华夏族类”,但“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他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动员了当时苦于元朝压迫的汉人及各族人民,但并没有渲染民族仇恨;相反,对蒙古、色目以至元朝宗戚、顺帝父子都采取宽容政策。这一方面说明了朱元璋的政治远见,同时也是汉民族的宽容传统自不是异族的人面兽心所能比肩的。
使“中华”再次成为政治口号,当以清末孙中山先生为代表。他在同盟会纲领的“民族主义”中,借用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
民族,在古代汉语里,用人、种人、族类、部落、种落等词表示。以民族一词用来表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则是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从日语中引进的,当时用法较为复杂,很多场合下与“种族”混用。直到目前,各家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含义也不完全相同,一般则是指从古到今所有处在各种不同社会发展水平上拥有较稳定族称的民族共同体。在民族一词引进之后,不久也就复合出中华民族一词,最初一般是指中国的主体民族,即汉族。
辛亥革命前后,著名的革命家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中解释说:“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之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这种解释仍未脱离古代传说观念的范畴。然而当帝国主义阴谋瓜分中国的边疆时,边疆各民族挺身而出,保卫祖国的主权,其中著名的如晚清云南保界运动中的云南各民族,以明清两朝行使管辖的实证与英帝侵略者抗争,保卫了祖国的西南边疆;西藏1904年对英帝入侵者的抗战也充分体现了藏族人民为维护中华民族主权,同仇敌忾,不惜牺牲的精神。又如辛亥革命以后,帝俄策动当时外蒙古宗教首领哲布尊丹巴等宣告“独立”,而1912年10月和1913年10月,哲里木盟10旗王公在长春两次举行东蒙古王公会议,讨论赞助王族共和,拥护民国,反对外蒙古“独立”。1913年初,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又召开了西蒙古王公会议,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声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可以说是中国少数民族向世界宣告自己是属于中华民族一部分的政治宣言。
在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漫长过程中,华夏/汉民族起了主导的作用,因而成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或者说是中国的主体民族。这是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自然形成的。

甲骨文对黄帝的记载,甲骨文提到黄帝吗

甲骨文 找到“黄帝” 了吗

  摘 要:通过对殷卜辞的大量考证,并结合历史的框架阶段,论证了“ ”(黄)“黄尹”即是黄帝。这在殷代就已成为远古史上的大人物,受到高规格祀典,是确证无疑的。史学界那种认为三皇氏(伏羲、神农、黄帝)只是“神话”或“伪史”的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确证黄帝氏在殷前之存在,即可将中华民族之文明史大大提前。
  关键词: ;黄;黄帝;祀典;衡
  笔者于1963年曾在殷卜辞中发现有关于“虎、 山、黄”即虑牺、神农、黄帝的祀典。计黄帝不下百条,虑、农约二十条。1987年郑振坤研究员之《周易起源与发展之管见》曾对笔者虑、列山说加以引用,但未及论证过程(见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五期66—70页)。今特将其第三大氏,即《易系辞》所述黄帝氏,这个至今大家普遍认识的“黄”字,原为祭祀对象的大人物,做一简明论证,以求教于甲骨学专家和关心中国历史的广大读者,以及遍于全世界的炎黄子孙。
  (黄)卜辞举例(约占有关黄帝卜辞的十分之一)。
  1、贞:于黄告。(乙2472)
  2、王占曰:其于黄尹告。(合集3473)
  3、贞:于黄尹卫(卫)(乙6394)
  4、[王]占曰:其卫(卫)于黄示。(续5.9.2)
  5、 (饫)于黄尹,十伐(杀),十牛。(乙8204)
  6、 乎(呼)黄,多子出牛, 于黄尹。(合32555正)
  7、 壬午卜争贞:黄入岁(胙),翌癸□用。(战后南北1.53)
  8、 壬申卜:步。癸酉卜:步。甲戌卜:步。丁丑卜:步( )黄,‘虎来’(合文)(乙4549)
  9、 丙寅卜争贞: 于黄 (袖、偶)二羌。(天36)
  10、 丙辰卜 :立(莅) (黄)事。(铁88.4)
  11、 丙辰卜 :立(莅) (黄)事。(罗氏撼片与《铁》同辞异卜。)
  12、 乎(呼) (黄)凡(盘) (仕)。(乙4516)
  殷墟卜辞中,只“上帝”、“虎( )帝”称帝(根蒂),后来殷末的帝甲等王死后拔高称帝(意为上宾于天、在上帝左右)。黄帝本非帝(始祖),不像 牺被称为人祖,故卜辞中根本不可能出现黄帝一词。黄帝之帝的尊号,是周代人才给追加上的。有人认为在卜辞中发现了“黄帝”字样,那是误“步黄 (虎来)”为 黄帝(原义是把 礼时献祭黄帝的虎送来)(参阅文例8),而忽略了君(尹)、王、帝、皇称谓的时代性。
  直到汉代,儒者还知道黄帝本无“帝”称,没有谥号,可以直呼一个“黄”字。因为“古者质(质朴),生死同称……名‘黄’,[号]有熊也”(《白虎通义谥》)。在殷卜辞中,正是可以见到黄帝的只单称一个黄字的一些例子(见前文例之1.4.8.9.10.11诸条)。《白虎通义》是后汉初全国名儒在白虎观讨论经史政治制度时公认见解的总结性记录,仅从正确阐释黄帝本自名黄这一点来说,亦是很可宝贵的。
  在卜辞中除称“黄”之外,也被加以官称“黄尹”。尹,君也,官也,但还没有后世的“王”大。“黄”和“黄尹”本该很容易地读为后代所尊崇的黄帝,但是为什么偏偏做不到呢?从1899至1999百年来的实际学术表现来看,我觉得可能是以下内个主要原因所促成。
  一、 忽视了《白虎通义》关于黄帝本自名“黄”的提示。这由想在卜辞中寻找“黄帝”这一名号可知。同时,也忽视了最高统治者称谓有古今变化的前人议论(诸如秦始皇、顾炎武、崔述等)。
  二、 在古文字学上,没有解决“ ”实为黄帝黄亦即黄色的本字,在卜辞中,“ 黄”并出而常借黄为 。并不知黄字的造字本议(详后),故误将“黄尹”读为衡尹,以至与为阿衡官的“伊尹”(亦是卜辞所常见的)混而为一。
  三、 在古文字学上,没能解决“虎、 ”之为古今字;也不明确“ ”即列山氏合文,“ ”即神农氏——没想到或不敢想到关于三大氏远祖的传说及其祭祀,延至殷代仍然巍然灿然地存在。中华民族一直保有远祖历史的真传,即旧石器时代渔猎之与 牺、新石器时代农业之与神农、青铜时代文明之与黄帝相当的这一铁的客观事实,这是问题的关键、立论的分水岭。
  以上三者更深层次的思想根源,当是在于对三皇氏历史,视为“传说”或“茫昧无稽”,或视为“伪古史系统”而抹煞,或视为“神话”而不论究。这些复杂的原因,便形成了一股疑古思潮,冲荡学界,乃是漫不考古求实的空论,动摇了民族的自信力。不然,何至于百年时音,总不明白“虎帝、列山、黄尹”或“虎、 (农)黄”之为 牺、神农、黄帝呢?绝非才力、学力不足,而是有了先入偏见。这种偏见,会把人们引向历史虚无主义甚至民族虚无主义。因此我们应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断地进行历史的探究。
  以上算是绪论,下面回到卜辞文字分析及其文句内容的考察上来。
  在卜辞中,“黄”用为黄色字,如“黄牛”“黄羊”“黄吕”(黄铜料块),这是人所共知。自然“黄尹”就是黄色之君(尹、君同源)——黄帝了。这本来是顺理成间的妥贴解释。但是百年来,学者们并不这样认为,而认为这是伊尹的另一称谓“衡尹”(前已提出及),对不对呢?显然不对。下文一一辩证:
  (一)“黄偶”(黄帝夫人)就不能解作“衡”之配偶,阿衡是官名,是通名,不限定必是伊尹的配偶;而且不合卜辞祭称人名之定例,按例祭祀对象必举其个人专名(包括庙号),即一定标明是某人的配偶。由此一“黄偶”的祭祀对象的名称,也足以反证“黄”是人之专名,不是“黄”假借为衡,凡祭“黄”之辞都是祭阿衡官。况且只祭祀某一官职而不举个人专名,卜辞并无此例。显然,卜辞里的“黄”字本不该读为衡字的。黄,既已借为 ,就不能再借为衡。
  (二)何况在整个卜辞中(可据《殷墟卜辞综类》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来对比)“黄尹”与“伊尹”在祭祀规格上的不同,也显然是二人,不可混为一人。据卜辞,黄帝在祭礼时有武士的仪卫(文例3“于黄尹卫”,4“卫于黄示”黄帝神主),祭品有时多到三五十、百牛,人牲最多十伐(伊尹不超过一伐),甚至杀虎以祭(文例8“虎来”)。这与合集20706正“勿疋才(载,祀也)王母虎获”(别等祭王母的虎捉着)都是属最高的君王规格。总的看,伊尹和殷王都没有如此高的待遇。这证明“黄”必是黄色之君黄帝,黄不可读为衡。
  (三)黄尹:尹原意为君,后世分化。章太炎《文始》说:“《春秋》君氏亦作尹氏。《荀子》君畴,《新序》作尹寿。则尹、君一字也”。卜辞中有些字加“口”与不加“口”无别,如启、启、石厂( )、商 ,均是一个字,君尹当不例外(参据赵诚《甲骨文简明辞典》60、176页)。黄尹,此人君位而名黄,非黄帝而何?在殷前古史上绝无第二个名黄的人可与黄帝齐名,即使在迄今为止的中国历史上也没有。殷时伊尹,官耳臣耳,居王之下;“多尹”,一王,同一尹称,实有昔君今臣之异。君(尹)、王、帝、皇,后来居上。黄尹、伊尹显然不能相提并论,同日而语。正因为尹位的臣化,失去原意,周代才不用黄尹一词,改称曰黄帝,居于后王之上。这个历史变化,前人忽略了,误改读为衡尹。
  (四)由黄帝的故国“黄”,后裔亦称“黄”氏看,黄也不该读为衡而释为伊尹。读下面一文例就可明白:“乎(呼)黄(国名,黄帝后裔氏名)、多子(商族子姓)出牛, (饫)于黄尹。”这自然不能读为“呼阿衡饫祭于衡尹。因为,有衡氏、司马氏,而无阿衡国防大学司马国。此辞之“黄尹”(见前文)“黄”为其国、氏之称,无可疑者,
  (五) 字,前人未释,今按“ ”为黄色本字,如红紫外线绀 的结构。按《说文》籀文,可知糸部首的字,本亦从丝,如幽 ( ) (缁) ( )。 是郑重写法,“黄”是常用的同音假借的简体(见前出文例10、11、12从丝)。
  “丙午卜, :立(莅) 事。”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十三年)。这是说殷王武丁隔一两天后(即戊日或已日,于五行属土,符合黄帝土德)亲临主持祭祀黄帝的大典。综观上列诸卜辞,君王规格而以黄色为名,值得殷王亲祭的当属殷人远祖范围的突出显赫人物,中国古史上非帝莫属。这符合于《庄子盗跖》所说“世之所高,莫若黄帝。”看 字就极清楚,不用加帝字就可定论。 、黄既用为一字,黄不能读衡明甚。
  (六)以殷代卜辞“盘龙”地名至今不改,亦足以补助考证。“乎(呼) (黄)凡(盘)龙 (仕)。”(乙4516)动员黄帝后代到盘龙(今湖北黄陂县)地方去为殷王当差。1974年在盘龙镇发掘出殷代诸侯级的宫城遗址,遗址该不是偶然的。盘龙地处黄陂县,这“黄”字当与卜辞的“呼 ”(即黄帝后裔的黄氏)有其渊源。
  (七)卜辞中,黄尹,伊尹的区别是分明的。今再举一祈雨事实补充证明。“ 、伐于黄尹。亦 于 (女蔑合文,依于省吾说)。”(前1.52.3)按蔑下从伐,伐魃同声,女蔑即《山海经大荒北经》的“黄帝女魃”,“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故二者连祭。“其又(侑)蔑(魃) 伊尹。”(甲883)女魃与伊尹为何连祭?《齐民要术》引《 氾 胜之书》“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卜辞祭女魃是求免旱灾,祭伊尹是求保佑抗旱多收。这里,也足见黄尹即黄帝,与伊尹比,也是一高一低截然二人,黄帝高于魃,而魃又高于伊尹,高下有序。这种地位的显示,与上文所证完全相符,可以互补。
  (八)按卜辞,“黄”字作“ ”二型 ,皆人体之简笔象形字,从“大”加“口”或“ ”,,口 象人体之躬即胸腹主干膨大部位。“大”上加“口”象人之首。总称曰躬,由内而言曰腔(穹)。黄,本义是“躬、腔、 ”,引申为身体魁梧之美。“黄”纯属人体之形,并非佩珩(衡(或为玉环之形。亦与 字、交字无涉(参看《甲骨文字诂林》1236页)。
  前八项,都是由卜辞内在联系得来的本证(内证),证明殷代之“ (黄)”,“黄,黄尹”即周代之黄帝,无可移易,而读衡说则项项与之抵牾,读衡说如此舛误何故?
  下面就读衡说的脱离实际、颠倒附加予具体分析。
  (一)选错了决定性证据而黄字被牵强读为衡。郭沫若先生的读衡说以为西周金文“赤市( 、绂,围裙)幽黄”即是《礼记玉藻》“赤 幽衡”(这是正确的);并以为“黄”为璜的本字(误),璜字后代亦作珩、衡(是);因引出殷代亦已“黄假为衡”(错觉),但中限于把“黄尹”改读为“衡”尹,即“即阿衡伊尹也”的牵强可怪之说。——其实不然。后来,唐兰据《师 鼎》黄字作 ,说这是本字,从 (绂)不从玉,可知是指绂(蔽膝、围裙)的绶带,用皮革比麻可染成不同颜色,不是指的佩玉(黄珩衡)。戴家祥主编《金文大字典》以为卓见,批语郭老的固执旧说。今按:此字,并非数十例皆用黄字“无一例外”,《 簋》作“赤 幽亢”(参看金文编706页;清末已著录,郭氏《大系图录》亦著录)。亢—— ,象形人足加羁绊(脚镣一类)。亢与 ( )为古今字。《周礼》“亢恶马”,亢一作纲,亦是绳系之意。足见亢, 同为索义(或其动词拴系义)。以音与义求之, 当即后代“ 、 ”字。是“黄、 、亢”三者实同源词,意为绳、索、维、带。因而黄字即使出现四十余次,也依然不失其为假借性质,不是本字,不起决定作用。“ 、亢”虽然各出现一与三次(第三次称“金钪”,则益见其不从玉),但它是本字,起决定作用,因此看问题,要看实质,以为黄是本字,实乃似是而非。在周汉两代,黄与衡都是借以代 (或亢)用的,黄衡之间只在借给特定短语中的 字用时才发生(隔着古今的)间接关系,在一般行文中二者从未发生过共时的、直接的假借通用关系,即从无以黄代衡或以衡代黄的事实(查高亨编董治安整理的《古字通假会典》276、277、285页可知)。不能把黄衡的间接关系篡改为直接关系,暗换了性质。
  以为殷卜辞“黄尹”的黄“假(借)为衡”,是把周汉两代的黄、衡的间接关系,硬搬到殷代变为直接关系,纯属逻辑错乱,混淆了古今时差,使思维进入混沌状态。
  (二)读衡说与读黄色“约定俗成”的矛盾,未见自圆其说。卜辞“黄牛、黄羊、黄犬、黄吕”皆读黄色,何独“黄尹”读衡?没有论证。按前述卜辞本证看,读衡说是错的,杜撰的。一个字无同时二借自造混乱(既读黄、又读衡)之理。卜辞亦无读衡之证。若读衡黄色之君黄帝就从卜辞(即殷代文献)中消失了,这是争论的焦点。解为黄帝,一了非当,还其真面。因为“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合证的黄帝史是(中国文明初期的中或下段的)真历史,并非“可无论矣”的“神话”。既使神话,也应从中看出真实历史影子,更何况古来诸子百家一直承认有黄帝其人。既然地下发掘出青铜文明阶段的遗物遗址,自然有其人群社团及其代表老黄帝的存在,没有怀疑余地。
  (三)读衡,牙根儿不能成立:把晚到汉朝才出现的“以衡代 ”,错以为以衡代“黄”(一误);又把这提前到殷代(二误);作为当时已经有了“以黄代衡”的证据(三误);并且把“以衡代 ”颠倒过来,又改成“以黄代衡”(四误);以上可见,在错误判断基础上,颠倒字的概念,时的古今,左变右幻,牵强混乱,又明知周汉两代黄衡“不相紊”(不通用),反将子虚乌的“黄假为衡”强加到殷代,古今无证,“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五误);现存卜辞中虽不见“衡”或其古文“ ”字,但殷代应有此字(阻挡通行的衡,度量“衡”、平“衡”、车之“衡”而且在概念上也不允许黄衡二字相混不分(六误);隐去卜辞中的“黄尹”黄色之君黄帝(七误);而又幻生出一位本不存在的“衡尹”(八误);而这个怪称是阿衡(官名)加尹(官名),两个官职称谓迭连一起,实卜辞所不见(九误);把黄尹即黄帝压后一千年,视为殷人,是划地自牢,先验地断定卜辞不祭远祖黄帝(十误);看到黄字,偏不往黄帝身上想牵强改读为衡在对古史体系的损坏上,似与疑古派同路(十一误);一笔勾销了(伏羲、神农)黄帝之为真史,思想根源在于脱离了考古学(旧、新石器、青铜器)三阶段分期,脱离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观点而谈古史(十二误)。
  总之,改字读经,滥用通假,将黄帝勾销,把黄帝变为伊尹,是郭老古史研究中的一失,不能为贤者讳的。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他在理论上没有象范文澜先生那样对三皇史用考古学来印证的准确认识。王国维《古史新证》(1925年)用甲骨证明殷史可信,用周金文证明夏朝之“禹”王有理。郭氏却认为“有没有夏代还是一个问题”,即使有夏代也不过是野蛮高级阶段,把中国文明的开端拖后太晚(违背了考古实迹),当然就排除了黄帝文明时代之为事实。郭氏到晚年修订过早年的甲骨文考释的一些局部,但没有改变读衡说,亦即坚持卜辞中无有黄帝祀典,这对中国学述研究来说,实在可惜。读衡之说,确乎误导,应予纠正。
  读衡说提出已廿十年,期间基本无人质疑和提出拓证,只见孙海波《甲骨文编》(1965年版523页)持不同见解,表现出在卜辞中求索黄帝祀典的可贵努力和独立思考的进取精神。五十年代,范文澜教授曾发表专文,论三皇氏传说符合考古事实,表现了社会发展知识,认为属于信史,这无疑是对古史的不可缺少的再认识。本文是用甲骨文黄帝祀典材料对于这种再认识的一份补充,以见古史伪造说之确为不当。这伪造说,只见“纸上材料”之变之伪,不见“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古史框架相符)之真及其亘古不变的核心部分,陷入“见其伪而不见其真”的片面、极端,脱离了地下材料与考古学以生产工具质料分期的理论。清初辨伪经学家闫若璩说过“读书,不寻源头,虽得之,殊可危。”在甲骨文中求索三皇祀典,是向“地下材料”求“源头”的行为之一。不然,就是重今本(战国和汉代文献的唐宋传本)而轻考古了。惯于“钻故纸堆”,宜乎疑古派对“甲骨文的发展”“开辟了中国学述研究的新纪元”(今人王宇信引申郭沫若“旧说的新纪元”一语)这一点,缺乏敏感与重视,更别说向甲骨文中探求殷前古史体系知识的反映了。这简直成了他们的“禁区”。因为这方面的任何证实,都将使顾颉刚先生的“层累的造成古史”说从根动摇。他根本不向甲骨、金文中去作“史源学”(陈垣)的追求。舍源而逐流,把三皇氏史真传框架当作“孟姜女故事”般地逐时逐地而逐渐变异,把黄帝打入神或“伪史”。这种学术思想是在甲骨文中发现黄帝名号以及伏羲神农名号的真正阻力。
  按世界考古学的实践所已确证的人类猎、农、文明三大历史主流进程看,三皇氏历史是绝对地确确实实客观存在过,这是不可动摇的历史事实。那种历史发展无规律论,是只见其偶然性而不见其总体有规律的片面极端观点而已。我们把《礼运》、《中论制役》、《唐律》的奴婢部曲峻别联系在一起细读,就知道“原(始)、奴(隶)、封(建)”发展阶段论之为正确,是先于唯物史观的出现就存在于中国的事实。不深谙此理,就必然忽视和脱离三皇史真传——考古三分期——生产发展阶段论三者之为一物(一体)而陷入永劫不复的迷惘。不能较快地辨认出地下的三皇氏实迹,以之印证三皇史之为真传,只是一个史观问题。当代吕振羽、范文澜先生一些新史学家唯物史观就较完整系统,所谓“前修未密,后出转精”。可惜吕、范诸家多不自力钻研甲骨文,否则,早该发现卜辞中的三皇氏名号了。
  再看,中国人是敬祖重史的,而历史文化又自古未曾中断,直传至今。与夏周两代相比,“商人尚鬼”,即突出重视祭祀祖先,如本朝近世的先公先王,并追远到始祖。按理,不可能不在以占卜祭祀为主的王室甲骨文中,没有祭祀三皇氏的记录的出现。出现,是正常的;不出现,才是怪事。果然,三皇氏的名号、祀典,“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若心里没有他们,自然就视而不见或张冠李戴。所以古人强调不以肉眼而须以心眼视之,“心有灵犀一点通”。否则“数典忘祖”,不认祖先的真传,实乃可怕、可悲!
  卜辞中有无黄帝名号出现,这是中国历史研究中无可回避的必然首先面对的根本性事项之一。希望此文能引起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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