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突破政策法规分期易砍头息包装成折旧费全民钱包年化超36

近日,多名用户在第三方投诉平台反映,分期易和全民钱包通过“创新”突破政策法规,为规避砍头息及民间借贷4倍LPR的利率限制,有通过商品分期变现,折价回收的形式收取高额利息。

公开资料显示,全民钱包是全民科技旗下品牌,成立于2017年7月,公司介绍是是在普惠金融理念指导下,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贷款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科技服务公司,旨在解决广大用户小额高频的消费分期贷款需求,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赋能,将风控管理推向数字化与智能化,将消费金融以更丰富的形式与商业场景相结合,让金融服务搭乘前沿科技快速、便捷地通向全国各个角落,让每个人的生活都因金融和科技而不同。

2020年6月该公司注册了全民钱包分期商城APP,自称“以传递幸福为己任”。值得关注的是,全民钱包除了没有基本的商城配置外,其每个产品却有标明详细的综合年化费率,还有申请额度等功能,更接近于一款借款APP。

在苹果应用商店里,用户对该APP的评价也是一款“额度高、下款快”的借贷APP,还有很多评价指向,全面钱包是比“铜掌柜”安全的投资、理财APP。

此外,全民科技旗下还有另一款分期商城APP分期易,同样被质疑为借贷平台。分期易商标、图形的持有者为全民科技。

变味“折旧费”,垒砌高利率

整体来看,在分期易的打法是,用户选择与自己套现的额度相同的商品,提交分期购买的订单后,再以转售的方式套现拿到现金,用户分期偿还欠款,完成整个借款过程。

不过,用户实际上到账的资金要小于借款金额。不久前,有用户在黑猫投诉等第三方投诉平台指出分期易APP以回收商品形式变相借贷。该用户成自己从分期易APP购买商品后,平台再折价回收,将回款打入用户账户,但用户需要以原价分期还款。也就是说,平台以转卖的形式变相收取了高额的手续费。

该用户表示,根据分期易客服介绍,必须在该平台上购买额度内的分期商品,然后再由平台收回的形式给用户借款。

用户“购买”了价值13800元的苹果手机,平台显示如果变卖的话只能得到11040元。他下单后APP显示开始转卖,而且下单成功就开始形成分期计息,共三期每期实际还款5013.5元。

按照平台的规定,这位用户只能选择“变卖”进行借款,而且从该用户展示的界面来看,也没有退款选项。 在没有收到货品的情况下,该用户“购买”的手机已经变为“二手货”,13800元实际上只借到11040元,被折价20%,平台收取了2760元的“砍头息”。以IRR计算,这笔借款的实际年化利率为206.53%。

没收到货品为何会被收取了2700多元?分期易客服表示,平台收取的是回收折旧费。可是用户并没有收取到货物,何来折旧之说?

该用户认为,分期易实际上根本不是分期商城,而是以购物的名义借款,且强制用二手回收的形式收取用户砍头息,包装成折旧费规避监管。

笔者在第三方投诉平台发现,关于分期易APP高利率,砍头息的投诉内容不在少数,其中,一位用户表示自己于2022年1月27日在分期易申请出额度10000元借款,平台放款变成了手机分期,购买手机8000元 上面回收实际到手6000元,结果一看还款账单 分三期还,每期还款3000元,总共还9000元左右,现在实际到的额度是6000多元 ,照此计算,这款产品的年化利率有200%以上了。

上述用户均表示:分期易和全民钱包联合套路用户借款,并变相垒高借款利率。而全民钱包、分期易等平台多次强调APP仅作为商品展示和销售平台,不涉及放款,与放款方的关联关系做出切割或与规避砍头息有关。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放款方切割操作起来并不难,通过一个壳公司来作为消费分期APP的运营方,分期产品下单后是一个商品销售订单,也不涉及借款合同等,这样出资方都可以进行隐匿。”

在用户的表述以及APP中提供的消费分期的资金来源指向担保公司、保理公司以及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

笔者注意到,2020年9月,海南乙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方悉数变更为全民科技及其相关股东方持股。两家实控人均为曾庆亮。不过,2022年海南乙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并注销了备案信息。

此前,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全民钱包与深圳市合众财富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财富”)关系密切,该公司曾推出网贷平台合众E贷。天眼查显示,全民钱包与合众财富在股权关系中没有关联关系,合众财富工作人员曾表示:“全民钱包为合众财富旗下产品,合众财富与全民钱包的对外发声等都统一安排。”

年化利率超过监管红线,高额罚息引争议

笔者在黑猫投诉上看到有用户反映,之前在全民钱包购买一张京东E卡5000面值,实付全民钱包额度5400,还款12期总共需要还6297元。从该用户提供的截图来看,商品实际总额是5400元,分十二期还清,每期除本金和利息之外,还需偿还其他费用56.23元*12期,共计674.76元。每期还款524.72共12期,以IRR计算该笔借款年化利率为44.87%。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要求,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3月1年期LPR为3.7%,也就是说借款年化利率不得超过14.8%。在近几年法院的判决中,已经明确支持借款人可以不还超过24%的利息部分。

笔者尝试在全民钱包分期商城购买一部Apple iPhone 12 (A2404) 64GB 支持移动联通电信5G 双卡双待手机,总金额4879元,最高可分12期,综合年化利率29.33%。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本金, 贷款人需要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上浮50% 计收罚息 , 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贷款本金,自挪用之日起贷款人有权对挪用部分按日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执行利率水平上上浮 100% 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所谓贷款罚息,就是当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交纳的罚息,作为未按时还款的处罚,也可理解成违约金、滞纳金。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2017年底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年利率不能超过36%,因此,逾期收费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有业内人士表示,某种程度上说罚息也是对机构自己的保护和对逾期借款人的压力,而且大家需要看到出现坏账后的催收成本、诉讼成本、执行成本以及信用风险等等。这些费用的收取其实属于行业惯例,比对银行信用卡中心,状况也颇为相似。但是收取不能过高。最合理的利率标准是要结合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考虑,对于生病等意外情况导致还款能力急速下降的借款人,建议进行大幅度减免;对于拥有正常还款能力的客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执行即可,在鼓励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下,建议给予一定减免。

花样突破政策法规分期易砍头息包装成折旧费全民钱包年化超36

全民钱包15000额度一直审核

应该不会审核通过了,可以放弃了。这款app不太好,不建议使用。1. WEMONEY研究室从苹果商店下载了全民钱包APP,发现该APP并不是借款APP,而是分期商城,涵盖3C、家电等产品。 黄先生也从安卓应用商店下载了全民钱包。对比后,他表示,与短信链接里的全民钱包不一样,链接中的APP是借贷平台非购物商城。黄先生表示很困惑,此前的借款合同中显示得很清楚,确实为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但这两款APP明显不一样。WEMONEY研究室发现全民钱包APP里每款商品页面没有显示销量和用户评价,连最基础的销售客服配置都没有。 2.天眼查显示,全民科技成立于2017年,并在2020年6月注册了全民钱包分期商城APP,这款APP在苹果商店列表的评论显示用户在一年前购买过商品,也就表明这款APP至少运营了一年,一般电商都会有销量纪录。 全民钱包除了没有基本的商城配置外,其每个产品却有标明详细的综合年化费率,还有借款订单、申请额度等功能,更接近于一款借款APP。 黄先生和其他借款人在黑猫投诉上申诉后,全民钱包的运营主体全民科技面对借款人的质疑,回复借款人,称借款人提供的截图、文件、客服并不是全民钱包,而是有骗子公司有意冒充诈骗。 3.全民钱包在其APP上有一个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关于假冒我司【全民钱包】APP实施诈骗的》声明,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全民钱包公司名义和全民钱包APP标识,对用户实施诈骗。对此其还详细标明了骗子公司的全称:广州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而本公司的名称: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 对此,借款人却不认可,他们说,借款合同公章还有名称均为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有部分借款人展示相关证明证据和截图后,全民钱包未再回复借款人质疑。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韩冬律师对此表示,如果消费者没有收到借款,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两家全民钱包到底是不是同一家公司,还需要确凿证据。 拓展资料:1.全民钱包曾是分期易的运营公司 分期易被指名为分期商城实为借款APP WEMONEY研究室以用户实名身份购买全民钱包上的一款手机,界面显示:此款商品6799元,3期月供是2365.54元,综合年化费率16.61%。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或支付宝支付。WEMONEY研究室在提交订单后,在借款订单页面却显示,一笔50000元12期的借款订单,还显示“绑卡收款”。而且在申请额度页面也显示15000的额度,也需要绑卡收款。对方客服表示,购买分期商品必须要在申请额度界面绑定银行卡,才能进行分期购物。 2.根据客服的描述,如果不绑定银行卡无法使用分期额度,WEMONEY研究室在绑定银行卡后,界面始终显示审核中,由此还是无法购买商品。 至于借款订单,对方客服表示,借款订单是一个推荐产品,如果不点击操作不会造成影响。对方客服始终称自己是分期商城不能借款,对于为何会有借款订单,还有绑卡收款的提示,闭口不提。 分期付款页面显示,重庆富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并由中原消费金融提供消费贷款。3.WEMONEY研究室分别向两家机构致电,中原消费金融表示此前和全民钱包有合作,但是体量很小,现在基本已经停止了。富民银行截至发稿未回复。 全民科技旗下还有另一款分期商城APP分期易,同样被质疑为借贷平台。分期易商标、图形的持有者为全民科技。 用户反映在分期易APP上下单分期购买产品后,由平台合作的放款机构提供产品折价回收,回收款打入用户银行账户中,但用户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 也就是说,用户实际上到账的资金要小于借款金额。韩冬表示,法律上界定是否属于“砍头息”,要看平台的收费方是谁,如果是贷款机构及其关联方收费,则涉嫌变相收取砍头息。

花样突破政策法规分期易砍头息包装成折旧费全民钱包年化超36

全民钱包15000额度一直审核

应该不会审核通过了,可以放弃了。这款app不太好,不建议使用。1. WEMONEY研究室从苹果商店下载了全民钱包APP,发现该APP并不是借款APP,而是分期商城,涵盖3C、家电等产品。 黄先生也从安卓应用商店下载了全民钱包。对比后,他表示,与短信链接里的全民钱包不一样,链接中的APP是借贷平台非购物商城。黄先生表示很困惑,此前的借款合同中显示得很清楚,确实为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但这两款APP明显不一样。WEMONEY研究室发现全民钱包APP里每款商品页面没有显示销量和用户评价,连最基础的销售客服配置都没有。 2.天眼查显示,全民科技成立于2017年,并在2020年6月注册了全民钱包分期商城APP,这款APP在苹果商店列表的评论显示用户在一年前购买过商品,也就表明这款APP至少运营了一年,一般电商都会有销量纪录。 全民钱包除了没有基本的商城配置外,其每个产品却有标明详细的综合年化费率,还有借款订单、申请额度等功能,更接近于一款借款APP。 黄先生和其他借款人在黑猫投诉上申诉后,全民钱包的运营主体全民科技面对借款人的质疑,回复借款人,称借款人提供的截图、文件、客服并不是全民钱包,而是有骗子公司有意冒充诈骗。 3.全民钱包在其APP上有一个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关于假冒我司【全民钱包】APP实施诈骗的》声明,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全民钱包公司名义和全民钱包APP标识,对用户实施诈骗。对此其还详细标明了骗子公司的全称:广州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而本公司的名称: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 对此,借款人却不认可,他们说,借款合同公章还有名称均为广州市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有部分借款人展示相关证明证据和截图后,全民钱包未再回复借款人质疑。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韩冬律师对此表示,如果消费者没有收到借款,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两家全民钱包到底是不是同一家公司,还需要确凿证据。 拓展资料:1.全民钱包曾是分期易的运营公司 分期易被指名为分期商城实为借款APP WEMONEY研究室以用户实名身份购买全民钱包上的一款手机,界面显示:此款商品6799元,3期月供是2365.54元,综合年化费率16.61%。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或支付宝支付。WEMONEY研究室在提交订单后,在借款订单页面却显示,一笔50000元12期的借款订单,还显示“绑卡收款”。而且在申请额度页面也显示15000的额度,也需要绑卡收款。对方客服表示,购买分期商品必须要在申请额度界面绑定银行卡,才能进行分期购物。 2.根据客服的描述,如果不绑定银行卡无法使用分期额度,WEMONEY研究室在绑定银行卡后,界面始终显示审核中,由此还是无法购买商品。 至于借款订单,对方客服表示,借款订单是一个推荐产品,如果不点击操作不会造成影响。对方客服始终称自己是分期商城不能借款,对于为何会有借款订单,还有绑卡收款的提示,闭口不提。 分期付款页面显示,重庆富民银行查询个人征信,并由中原消费金融提供消费贷款。3.WEMONEY研究室分别向两家机构致电,中原消费金融表示此前和全民钱包有合作,但是体量很小,现在基本已经停止了。富民银行截至发稿未回复。 全民科技旗下还有另一款分期商城APP分期易,同样被质疑为借贷平台。分期易商标、图形的持有者为全民科技。 用户反映在分期易APP上下单分期购买产品后,由平台合作的放款机构提供产品折价回收,回收款打入用户银行账户中,但用户需按商品原价分期偿还。 也就是说,用户实际上到账的资金要小于借款金额。韩冬表示,法律上界定是否属于“砍头息”,要看平台的收费方是谁,如果是贷款机构及其关联方收费,则涉嫌变相收取砍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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