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和妻子敛财超1亿同庭受审夫妻一起受审的还有他们

撰文|刘艺龙

据内蒙古检察院消息,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原副书记、理事长杨阿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卫华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王卫华系杨阿麟的妻子,两人同台受审。

观海解局注意到,落马官员和妻子同庭受审的,其实不少。比如,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与其妻子苗旭华、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和妻子杨秀娥。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杨阿麟1957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6年3月,被调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出任主任。201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理事长。2018年3月退休。

退休仅4个月后,2018年7月,杨阿麟被查,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通报指出,杨阿麟出差调研期间默许妻子接受公款旅游;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在操办其长子婚礼过程中借机敛财,直接或通过妻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严重破坏自治区联社系统的政治生态。

此次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8年,杨阿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工作调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王卫华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亿余元,其中,杨阿麟与王卫华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

截至2018年7月17日,杨阿麟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杨阿麟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王卫华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女人来者不拒 落马副市长与妻子同受审

落马官员和妻子同庭受审的情况,此前也出现过。

2017年3月14日,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与其妻子苗旭华就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

检方指控,卢武福单独或伙同其妻子苗旭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97余万元;其中卢武福、苗旭华共同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3.04万元。另有998余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报道,受审当天,苗旭华情绪起伏较大,一直在掩面流泪,而落马一年后的卢武福的头发几近全白。

出生于1961年4月的卢武福是湖南澧县人,曾任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常德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2011年10月,履新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4月,卢武福被查,同年8月被双开。通报指出,其对抗组织审查;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搞权色交易。

据《卢武福:贪欲就像鸦片》警示教育片显示,卢武福本人现身说法,自揭其违法犯罪详情:退赃、串供、长期打高尔夫、接受吃请前先审核菜单、对女人来者不拒等,成为卢武福违法犯罪的关键词。

据媒体报道,卢武福收受的大部分钱物,都交给妻子苗旭华保管。面对丈夫带回家的巨额现金和礼品,苗旭华不仅没有及时规劝,在听到湖南省纪委调查卢武福的“风声”后,还协助卢武福搞财产“自清自查”。为掩人耳目,还两次购买新手机和电话卡用于串供。

2017年12月,卢武福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苗旭华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夫妻为洗白赃款买铺买房 还放高利贷

2017年10月,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案一审宣判,其获刑17年,同庭受审的其妻杨秀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5年11月,53岁的侯凤岐落马。内蒙古纪委的双开通报显示,此人搞迷信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如实报个人事项、大肆敛财。

判决书显示,侯凤岐夫妇的家庭财产超过了1亿元,而其中合法收入仅为636万。侯凤岐获认定的受贿共有30起,均是商人所送,以至于辩护人提出“无卖官之事,希望从轻处罚”,结果被法院驳回。

此外,除了大肆受贿,这夫妻二人还钱生钱,比如买铺买房、股票投资、放高利贷等,进而把赃款洗白,获取更大的利益。

在买房买铺方面,杨秀娥共买了5家商铺,分布在北京、呼和浩特,共买了5套房,分布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而他们的方式则是不用自己的名义买,而是请人代持。

在投资股票方面,从2007年开始,杨秀娥便用朋友的名字开了5个账户,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侯凤岐供述称,是他动员妻子炒股的,并教她分两部分炒股,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实名开户;另一部分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洗的是非法收入。

至于放贷,他们涉及的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竟然还染指了高利贷。比如侯凤岐早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就在当地一家公司老总倪某处放贷过160万元人民币,2014年底收回来,金额已经翻滚到400万。

资料 | 内蒙古检察院官网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 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 正义网等

内蒙古厅官和妻子敛财超1亿同庭受审夫妻一起受审的还有他们

那些帮大老虎敛财的妻子小舅子被点名了吗?

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干部,都与谁一起敛财?那些人都叫什么名字?

近日,十八大以来90只大老虎获刑的新闻发现, 28人的同谋获曝光,其中19人被指名道姓。

从双方的关系来看,妻子占到了绝大多数,达82%。此外,还有大老虎的弟弟、父亲、小舅子涉案。

朱明国受审

妻子成大老虎敛财最主要帮凶

同谋者被检方或者法院公开姓名的大老虎共有19人,表格如下: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有妻子参与的,达到15个,占79%。有儿女参与的,共有9人,占47%。此外还有部分大老虎的案子涉及到弟弟、父亲和小舅子等。这说明,与大老虎一起敛财的人群之中,妻子、儿女分列第一、第二大群体,他们占其中绝大多数。

还发现,除了以上获点名的情况,还有6只大老虎也被指出了同谋者,只不过未点名。他们分别是谷春立、孙鸿志、景春华、杜善学、陈川平、杨卫泽、朱明国、郭永祥、李春城。

郭有明受审

其中,只有郭永祥是单独或者通过其子敛财,其他5人都是单独或者通过妻子敛财。这也就更加印证了以上结论:妻子是大老虎敛财最主要的帮凶。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在通报7只大老虎的违纪违规情况时,点出了他们为配偶、子女“谋福利”的详情:

黄兴国,为其子谋取私利;

王阳,为女儿谋取利益;

龚清概,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盖如垠,其子收受财物,纵容、默许其子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其配偶、子女接受他人赠送现金;

杨栋梁,违规为其子工作安排、职务升迁打招呼;

徐建一,为其子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

肖天,违规安排其妻工作并提任职务。

由此可见,在这种家族式腐败中,除了常见的“夫唱妇随”外,领导干部子女“不走正道”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利用权力关系谋取私利的“父子兵”搭档屡见不鲜。

不约束妻儿,只会同堂受审

早在两年前,《人民日报》就指出,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虽然并不执掌权力重器,在身份上却有着特殊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决不能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知道,对身边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纠正,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同堂受审、身败名裂。

刘铁男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在儿子刘德成小时候便说,“做人要学会走捷径,要做人上人”。刘铁男后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自己很少直接收受好处,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儿子收受他人财物的。

刘铁男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刘铁男一手给儿子设计的敛财“捷径”,最终却使自己和儿子双双步入歧途,悔之晚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提出了要求、划定了底线。领导干部要把“修身齐家”作为必修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孝顺父母、夫妻和睦、重视子女教育、远离低级趣味,为家庭成员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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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短信祥单日最后两天发的短信可以不打出来吗?前面的打出来最后两天的不打出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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