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宿迁市出台《2022市属国企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帮助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租金压力,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细则规定,租金减免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认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予以确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
细则规定具体的减免标准为: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 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本细则发文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在本细则发文之日前,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8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6个月租金。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在审批流程上,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朱文军
编辑: 孙旭晖
本文来自【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