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全名叫做《员工竞业禁止协议》,跟另一个保密协议还有些区别,大家详细看下这里《公司跟我签了保密协议、竞业协议,怎么办?》。
我们最常碰到这个“竞业协议”字眼的时候,是在新公司入职前,新公司的HR以及猎头和第三方背调公司,都可能会问你这句话“你签竞业协议了吗?”此时你是懵逼的,因为你不知道。所以,你得去查下。
但是,那几秒钟你来不及查,我给你的建议就是,统一回复:“竞业协议?没签,没听过。”这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可能不知道,一旦你回复签了,那你的背调会增加2-4周,甚至这次不能入职、被取消入职资格。
竞业协议,一般是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跟你签的一份书面协议。
作为企业的甲方,需要你乙方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兼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这里简单来说,竞业协议就是防止你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也怕你自己单独搞,自立门户。竞业协议规定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条款来看,不得超过24个月。
离职后,公司需要给你总额不低于1年也就是过去12个月工资之和的补偿金,这叫做遵守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比如你承诺不去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那上班,则你离职后的这24个月,公司每月打给你之前月薪的一半,直到第25个月不再付款给你了,你届时才可以去竞争对手那上班了。
这里的第一个难点就是,比如你要从爱奇艺、五八同城、搜狗等互联网中厂离职,但竞业协议里写明了腾讯、阿里、华为、百度、头条、滴滴、拼多多、新浪、搜狐等等,从顶级大厂到排名50名开外的中厂以及十来家独角兽,都不让你去。你一签这个协议,相当于你这2年就将整个互联网排除了。
所以,此时你得跟人事协商,不签这个竞业协议。
这里第二个难点就是人事不同意,一定要你签,否则不让你离职,她说这叫“规定”。这就得僵持着,继续谈判,可能还得仲裁离职。
当然,你做产品经理的,现在跨行去做了采购,或者要回老家进体制内,或者你胆大又好财,喜欢这1年工资的补偿金,那你就签了离职。
第三个难点就来了,说是离职的时候签竞业协议,但是有些公司将这个流程放在你入职的时候签署,这就比较麻烦了。
你可能不知道,你入职以来的工资比如月薪12000,实际上其中有4000就属于这个竞业补偿金,已经逐月在你的工资里一起发放给你了。这种情况你的月薪实际上是8000,你以为12000。
当初入职时你胡乱一签,现在后悔了。后悔也来得及,你可以在离职时,要求人事给你出具一份《竞业解除协议》,这个大家别忘记了。否则老公司可能会在你离职后去了新公司时,告你,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追讨问你要1-2年的工资,你还要找律师应诉,最终大概率还是赔偿,又律师费诉讼费的,耗时耗力耗钱。
为了应对这个竞业协议难题,你最好在入职前尤其谈工资谈Offer期间,就问清楚,有没有这个竞业协议。你心里得有数,外企500强还会提前甚至主动告诉你;但国内企业无论什么性质,都不会在你入职前告诉你,你要自己问。
这位宝妈求职汽车行业公司,就碰到了谈Offer时人事告诉她,入职后需要签竞业协议。此时你要把握住,就是工资多要点,多要个20-30%,然后等着人事还价到10-20%,这是策略。连相关的理由和说辞,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大家看上图。
我们要化被动为主动,将竞业协议也当作谈工资的一个筹码。
所以,你问“为何入职时就要签竞业协议?”
这当然是企业留住人,并保守商业机密、也跟同行竞争的一个手段。其实也是限制了员工的离职,增加了阻力自然就减少了他们离开的欲望。
也不能说人家多么不好,尤其事先言明之时,再说不是多给了你一年补偿金吗?而且你还可以入职前多要点工资。
所以,当你求职谈工资谈入职时,就是搞清楚对方如下信息,包括我常说的那15个Offer关切点,大家今天主要看第一条。
1,劳动合同跟谁签?是直接跟咱公司签,还是第三方外包合同?合同期几年?有没有竞业禁止协议?
2,我的职位名称具体是什么?带不带人,带几个?
3,我们是五天还是六天工作制?具体是早上几点上班,下午几点下班?中间午休多久?午餐自己解决?
4,月度基本工资多少?是不是固定工资?还是“底薪 提成”?
5,能够写进劳动合同的每年发放基本工资的次数,是12次,还是13次,或者更多?
6,季度和年度奖金有没有,分别是多少,能不能写进合同?
7,报到日期哪天?
8,年假天数,病假天数?
9,汇报对象是谁,职位抬头,TA手下目前几个人,汇报的这位领导在不在本地?
10,我入职的该职位上的前任是什么离职原因?TA几号离职,还是已经离职?
11,报到通知(Offer)是否有违约金?劳动合同有没有违约金?有的话各多少?
12,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是当月发,还是下个月,具体几号?
13,五险一金是不是都缴纳?有没有补充公积金?
14,社保缴纳按哪个工资做基数?试用期缴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工资打不打折?
15,有否班车、购房补贴、伙食补助、员工意外险、子女医疗险、分红和股权激励等福利?
最后提醒各位读者,谈入职前、谈工资时尤其入职手续时,你要问下有没有这东西。如果有《竞业禁止协议》,工资得再多要10-20%,互联网行业得多要20-40%,否则你将来每月会后悔一两次,直到你离职后,甚至55岁。
入职就签订竞业协议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跳槽时,别忘了“竞业协议”这个坑
跳槽这件事,其实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嫌现在的工资低,别家的给得高;
对以后的职位升迁没期望;
觉得领导是个XX;
世界那么大,想到外面去看看。
跳槽的原因,种类繁多。离职报告写得非常体面,但领导其实也是非常清楚的:
你小子就是嫌这里钱少事多,不想在这里混呗,大笔一挥:同意。
所以,给人的感觉就是,只要公司把钱结算给我,我把公司的工作交接完毕。
咱们两不相欠,江湖上见。
从来就没有思考过在入职的时候,自己签过了什么协议,得过什么补偿,是否对自己以后跳槽时有什么限制。一股脑的,只要下家给出的条件丰厚,不管下家属于什么行业,入了再说。
其实,大家忘了,在一家公司,一般到达一定的职位,公司都会给你签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而且每个月还会给你相应的补助金。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补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年平均公司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
近期,一位认证为“华为员工”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已经 last day ,离职流程一直不批, HR 和直接主管每天沟通,让签竞业协议,并且签了就立即启动,竞业协议上列了不限于蔚来、理想、小米、 momenta 、吉利、滴滴等20几家智能驾驶车企、相关联企业及子公司,签了就只能去养老院了,准备发起仲裁了。
那什么是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竞业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个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竞业禁止协议必须是合理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第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
第三、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国外竞业禁止年限最长有五年的规定。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共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期限应灵活掌握,视行业状况、雇员个人状况、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秘密存续期间等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一般以不长于离职后的2-3年为宜,但对于高新技术领域,由于其技术与产品的升级换代是迅速的,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宜过长,从国外判例看,竞业禁止期限有缩短趋势。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对高新技术的竞业禁止期限应不超过一年,具体则可根据行业不同、技术更替周期长短等规定限制期限,以防止企业规避法律阻碍新技术的开发、传播与利用,限制劳动者参与正当的市场竞争。
这个其实也是为了保障原公司的权益。
除此以外,以下四点要谨记:
1、竞业不是离职的时候签的,入职就签,离职是签“履行协议”,大意是提醒员工,公司决定履行入职时签的竞业协议。虽然劳动者在这种事上确实弱势,但这是目前几乎所有带竞业的公司的共同做法。
2、提醒:并不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违反竞业协议了。如果发现违约,支付违约金后,在竞业期内要继续履行协议,所以想让下家承担违约金的可以歇着了,不懂法别坑打工人。
3、脱密期,严格来说一般是国家保密项目才有,如果公司随便就说要脱密,是可以仲裁的。
4、如果真是离职的时候才签竞业、不签不给离职。直接发离职邮件离职申请、准备交接文件,满一个月不给办手续给证明直接仲裁。
原来的公司花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把你培养成行业的能人,你离职了,拍拍屁股走人,那原来的公司的损失谁来承担呢?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法律上不保护,哪家公司愿意花钱培养新人,都在同行业里抢人就行了。作为刚毕业或刚入社会的新人,就可能得不到任用,那后续的人才谁来负责呢?
总之一句话,你拿了钱,就得承担责任,不然就别签。而且没有补偿的竞业协议是废纸一张,法院不予认可,不按时支付补偿金的竞业协议立即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