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二、分类
根据是否有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保理时与之相应的坏账风险并没有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当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
根据是否通知买方可分为明保理、暗保理。根据我国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
三、作用
应收账款保理具有融资功能,减轻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负担,减少坏账损失、降低经营风险,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
四、相关会计处理
4.1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会计处理如下:
签订保理协议时:
借:银行存款 (保理协议约定的价格)
财务费用 (保理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保理业务到期时(应收账款到期时)
银行收回应收账款时,存在三种情况,分别是等于保理金额、大于保理金额,小于保理金额。等于时,短期借款科目金额和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对冲;大于保理金额时、小于保理金额时,在短期借款科目金额和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对冲后,差额计入银行存款的借贷方。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可借、可贷)
4.2 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借:银行存款(按协议企业从银行实际取得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银行(协议中预计将发牛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保理融资损失(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四个科目如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某单位(企业不再拥有收款权)
或营业外收入——保理融资收益(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借方前四个科目如为贷方差额)
应收账款保理的基本概念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中国企业应收账款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企业流动资金短缺与大量债权无法变现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应收账款的不断增长使不少企业运营资金拮据,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加大了企业的机会成本,而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又使公司的坏账增加,从而增加企业的费用,致使许多企业虚盈实亏,影响企业的利润。应收账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应收账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一)低成本融资,加快资金周转。
保理业务的成本要明显低于短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成本,银行只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而且如果企业使用得当,可以循环使用银行对企业的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保理业务的融资功能。尤其是对于那些客户实力较强,有良好信誉,而收款期限较长的企业作用尤为明显。
(二)增强销售能力。
由于销售商有进行保理业务的能力,会对采购商的付款期限作出较大让步,从而大大增加了销售合同成功签订的可能性,拓宽了企业的销售渠道。
(三)改善财务报表。
在无追索权的买断式保理方式下,企业可以在短期内大大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水平,加快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改善财务报表的资产管理比率指标。
(四)融资功能。应收账款保理,其实质上还是一种利用未到期应收账款这种流动资产作为抵押从而获得银行短期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扩展资料: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风险规避具体措施:
1、对背景贸易真实性必须进行实质审查
在保理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保理商虽然在保理协议中会约定卖方应当提交基础交易合同、交货凭证等文件供其审查,要进行实质审查才能避免风险。
2、必须对单据原件进行审核
保理商在对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查时,必须要求卖方提供基础贸易合同、货物交付凭证、买方确认应收账款函件等文件的原件,并审核这些文件原件的真实性。
如果卖方不予配合的话,保理商将不能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贸易真实存在以及卖方确实履行了交货义务,从而其主张买方应支付应付账款的请求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不能将增值税发票作为卖方交货的凭证唯一证据
增值税发票在法律上却并不能作为卖方的交货凭证,在众多保理纠纷中,存在的一个共同点是保理商十分重视卖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不仅根据增值税发票进行融资,而且将增值税发票作为主张买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核心证据,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作为证明卖方已经履行交货义务的唯一证据。
4、必须由买方而不是卖方向保理商出具确认文件,来避免支付应收账款的争议
保理商都是要求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买方出具的确认函等文件,极少会有保理商直接向买方确认交货及应收账款情况。 如果保理商仅依赖卖方取得买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则当卖方存在故意骗贷时,这就为卖方骗贷提供了方便。现实中不乏卖方伪造买方签章、伪造买方确认文件骗取保理融资的情况。
5、必须妥善保管好审核文件原件
在面对保理纠纷时,保理商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无法提交基础交易合同、货物交付凭证、买方确认函等文件原件进行质证,原因是保理商在审核过该等文件后,
只是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图章便将原件交还给卖方 ,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必须妥善保管好审核文件原件,以作为产生纠纷时的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