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华为研发等部门正式搬迁至东莞,出动40辆8吨货车,共60车次;今天(7月2日),有2700名员工正式去东莞上班,约有车辆1500辆(其中大巴70辆)。
据了解,此次主要搬迁的研发部门是华为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华为研发人员多达8万人,占公司45%,人多到坂田(华为在深圳的总部)的地方不够用。
不过针对搬迁事项,华为相关人士表示,华为会留在深圳,不会搬迁。
华为研发等部门从深圳搬至东莞
据有关媒体报道的华为搬迁事宜的相关细节,7月1日,40辆8吨货车,共60车次,搬迁车辆将往返深圳和东莞松山湖,搬家货车会有一个华为标识,“华为搬迁专用车辆”,终点是溪流背坡村F区。
从地理位置上来讲,东莞溪流背坡村距离深圳坂田很近,开车时间大概45分钟。而目前,华为位于深圳坂田基地的总部也安排了每日往返班车。
此前,任正非曾说过:“深圳的城市中心一定会北移十几公里的,那时候的松山湖区就会临近新市区,新市区一定会比老市区更美。”
对此,华为相关人员表示,除研发团队外,此次搬迁还包括一些其他部门的人员。另据一位华为人透露,此次搬迁或是华为扩大发展规模的一部分,“华为将不能带来营收的研发团队搬迁,将来赚钱的终端部门会搬进总部。目前坂田的地方不够用,终端只能在深圳天安云谷租办公楼办公。”
对此,微博上有个自称“华为前HR”表示:华为有研发部门搬东莞,非常正常,华为发展太快了,人多到坂田坐不下。但华为的财务市场HR等总部管理部门肯定不会搬。
华为2700人今起赴东莞上班
7月2日,(华为研发等部门正式搬迁后的第一天),便有2700人从深圳到东莞松山湖溪流坡村上班,车辆约1500辆(其中大巴70辆)。
据华为相关员工在华为心声社区发出的有关于溪流背坡村巴黎区食堂的第一天的帖子,“哪里都是人,到处都在排队,排了半小时。”
同时,华为溪流背坡村的班车也已经上线:
此外,为了方便搬迁溪流背坡村的员工,华为内部系统还提供了一个“溪流背坡村”的快捷信息查询入口。
东莞房价要涨?
华为或已分房
对于华为有关部门搬迁至东莞,不少网友表示“东莞房价要涨了?”而基金君留意到,有华为员工已经在华为心声社区吐槽溪流背坡村房租涨价:
不过在今年年初,网传华为在东莞会提供3万套员工住房,包括:
1、松山湖2000亩项目,预计2万套;
2、松山湖安居房项目443亩,预计5500套;
3、湖畔花园175项目,预计3000套;
4、华为松山湖南区公寓115亩,预计2500套公寓。
按照网传分配方案,不区分楼栋、楼层、户型,单价全部统一为8500元/平米,以两房居多,各个部门分配的房型比例也一致,一房占12%,二房占比76%,三房占比12%。分配方案采取的是积分排序形式,入职年限、东莞常驻年限、年度绩效、公司荣誉称号等都能加分,而分房对象也设置了一定门槛,需要华为15-19级(包含操作),且入职满3年以上正式员工,还要是在东莞常驻或2018年在东莞常驻。
对于“分房”一事,华为官方并未回应。不过,一位华为员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网传内容)基本是对的。但是能买房的员工要常驻松山湖,而且这类房子在5年后也不能像普通商品房那样随便卖,如果在华为工作不到5年,离职时需要将房子退回华为。”
华为明确回应:会留在深圳
此前任正非曾表示,每一个公司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发展,深圳房地产太多了,没有大块的工业用地了。
那么华为是否要撤出深圳?答案是不存在的。
今天,华为相关人士表示,今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扎根深圳,展望未来”合作协议便已表明华为会留在深圳,不会搬迁。
根据协议,深圳市政府将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积极为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优质的保障和服务。华为公司将加大在深圳的投资力度,将新技术、新业务在深圳实现产业化,建设国际化的总部。
而在4月6日,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接受媒体采访时,华为“外迁”是不存在的事情,“我们从未想过要外迁,都是部分媒体炒作的。我们总部基地永远在深圳,这里是华为全球的领导核心。”
任正非明曾表示,深圳是在往前走,而且在经济低潮期,更要坚定信心地往前走。世界在动荡之中,中国还有这么稳定的发展环境,这是很难得的。这个发展过程中,深圳又显得更活跃一点。“我觉得这都是好的基础。我们的总部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环境,这个地方,不会有变化。”
而对于公司将部分终端环节布局在深圳以外地区,华为公司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华为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在中国乃至全球各地设立各类分支机构或研究所,以更好地支撑公司全球化业务开展,在此过程中对部分业务所在地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
研发人员8万人,占公司45%
华为成立于1987年,据华为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华为有约18万员工,业务遍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联合创新中心36家,研究院/所/室14家。
在这18万名员工中,从事研究与开发的人员约8万名,占公司总人数的45%。
此次搬迁的主要是研发等部门,便是华为最重视的部门之一。
华为表示,在研发投入上,华为坚持每年将10%以上的销售收入投入研究与开发,近十年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人民币3940亿元。其中2017年,华为研发费用支出为人民币896.9亿元,约占全年收入的14.9%。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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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华为总部要搬离深圳,根本原因是什么?深圳是什么原因留不住呢?
华为总部是不可能搬迁出深圳的,是深圳这片经济特区土壤孕育了华为,没有深圳背景意见而外出肯定活不成,不然的话国内(除深圳特区)肯定是巨龙*、大唐*的天下,而不是至今只存活立根于深圳的中兴和华为,所以华为部分产业搬迁东莞明显是深圳的意思。从世界产业看,并没有哪个制造业公司因为地区发展走向发达而撤离,比如台湾的鸿海不会撤离台湾,台湾是鸿海的根据地,哪怕旗下富士康再怎么厉害都不足以动摇立命的信念,也是一种企业文化精神。所以在华为问题上因为部分产业搬迁东莞就说成华为要走了,那肯定是不怀好意。再说华为目前的主体产业,深圳分分钟可以找其他公司代替,以深圳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只要政策允许都是可以取代华为在深圳市场配给份额的,狼性文化是华为的企业精神,再傻也看到这个利害层面。
那么深圳为何支持华为部分产业搬迁东莞呢?这应该是一个欲擒故纵战略,要想吃掉东莞,深圳就得舍得孩子(特指华为),也只有满足东莞是深圳的一部分,才有深圳这片土壤上华为的再次茁壮成长,所以华为愿意打前锋,愿意在东莞搞一个欧洲小镇项目,以此让东莞深陷深圳的战略布局。
简单的,华为在莞产业不仅解决了东莞经济增长乏力的问题,也解决了东莞税收增长问题。如果没有华为存在,那么东莞将面临巨大的市民失业、产业颓废、收入减少、财政赤字、税收指标等成绩不合格的风险,导致华为的存在不仅解决了东莞一系列的头痛问题,反而还成为了可以和广州较量的城市,这绝非夸大其词,这三年来东莞在广东分量因为深圳的缘故而剧增,也是广东赖以解决过分需要广州而令省内发展因此被阻挠作罢的情况有所减少的一大暂时依靠,这决定了华为深入龙潭虎穴得有好一阵子才能让大家明白深圳的具体目的。
可以知道的是,多个税源是广东甩开广州因素得以深化发展的一大保障,不管广东选择了珠海还是中山,广东也要摆脱对东莞的短暂依赖,以此完成深圳与广东之间可能的至少一个的协议,届时东莞可以完好无缺地划入深圳,而华为肯定是功臣。
退一步讲,如果到时候广东不让东莞划入深圳怎么办?这就是最坏的一个打算情况下华为的作用,届时华为搬迁哪里肯定也不会留在东莞,不仅会打击以此统计的广东产业,也会打击广东的税收等。从这看,华为留一部分产业在深圳已经说明了欲擒故纵的战略意图。
就华为本身考虑,也是很担心没了深圳背景会长成啥样。即便建立了欧洲小镇,也不敢把几十年建立起来的航母帝国产业孤注一掷扎堆东莞,加上欧洲小镇机械式工作不令前景可观,所以华为坂田基地肯定是立命根据地,必然是大比重产业所在地。
除了华为自身考虑利益外,是否会有可能届时抱腿广东来一个对深圳的反间计或者落井下石过河拆桥之类翻脸不认人了呢?这就看华为的思想高度了,除去华为,深圳还是一片市场青睐的土壤,深圳能够走到今天明显有中央撑腰,又或者说身兼广东书记的局委不是中央下派暗助深圳的真实”第一书记?那深圳还真不好说能够走过40来年茁壮成长,毕竟中央划了不只一个经济特区却只有深圳一枝独秀。可见广东高层还有不少部委授意相助深圳而南下前来的空降干部。
总之,算计深圳对华为而言会没有好果子吃的,这就决定华为在东莞松山湖搞了这么多年这个项目却没有半点对深圳公开怨言的原因吧。当然,也是基于华为有足够高的觉悟,才能被深圳相中堪当大任。
*巨龙、大唐、中兴、华为,合并巨大中华,目前该产业只剩下中兴和华为
华为集体辞职事件始末
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2007年9月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华为的补偿方案: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 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 年奖金平摊)乘以“8 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有关部门解释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一些企业,包括华为,还是担心这项规定不利于长远发展,因而在法律实施前“突击行动”,先终止劳动合同,再以某种方式对员工重新雇佣。
在华为事件中,有一个词耐人寻味——“主动”。表面上看,的确是员工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没人反对,一切进行得安静而顺利。但这真的是员工心甘情愿吗?从劳动者角度讲,没人不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和长远的保障。即使今天企业承诺只是重签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仍是有的,还多一笔补偿金,但企业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殚精竭虑的做法,难免不让员工担心,将来会不会要不停地签短期合同?会不会在企业服务的时间一长就要被解雇?何况,在这次事件中,华为员工是否有不“主动”的权利也值得琢磨。华为要求,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员工在企业继续工作的前提。如果不主动辞职,还能不能在华为工作呢?眼前的工作机会毕竟更重要,不接受又能怎样。
至于是否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应当说,真正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必然会在短期内增加用工成本。不过,这种增加是极为有限的,特别是对那些一贯诚实、守矩、守法经营的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很大程度上是在《劳动法》框架基础上的补充和细化,并不会给企业用工带来明显影响。如华为事件中的焦点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前也有相关的部门规章,只是没有上升到更高的法律层面。何况,给员工稳定的预期并非就一定降低企业的活力,也未必就会“养懒汉”。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已推行多年,很好地保证了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企业的壮大。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薪酬、轮岗等手段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