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冠华带队到许昌法院调研指导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魏都区委书记李朝锋、政法委书记常江辉,魏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婷等陪同。
调研组先后到许昌中院、魏都区法院实地调研卷宗管理中心、事务集约组等运转情况,现场观摩执行监管系统、信息化办案和执行管理工作,重点了解改革运行中的堵点难点。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冠华副院长听取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汇报,并就专员职责、执行联动、信息化建设等问题与部分同志进行了交流。
刘冠华副院长充分肯定许昌法院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全方位改革,领会精神准确,改革思路明晰,务实重干实干,工作运转流畅,队伍面貌良好,迅速推动省法院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特别是对许昌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不等不靠,自主研发终本管理系统,智能冻结、限高、解冻机器人,卷宗管理、繁简分流等多项信息化成果,推动执行质效稳步提升给予肯定表扬,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冠华副院长强调,一是执行管理再精细。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规范化、智能化、公开化、标准化的总体思路,严格流程节点材料审核,共享执行云柜资源,分层级权限管理,实现节点管控实时化,流程监管可视化。二是运行机制再磨合。既要横向加强各团队、各环节运转顺畅,又要纵向强化中院“三统一”管理职能,加强关联案件筛查处置,集中处置关联财产,提高执行效率。三是繁简分流再加强。针对基层法院案件体量大、类型广的特点,做实做细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紧盯小标的案件,力促“一次有效执行”,保障民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