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附件《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评分办法》明确,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这意味着今年上海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
上述附件提出,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根据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且2021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若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上海市户籍。
转自:新华社
来源: 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