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刊官员的权力沾染铜臭味就是最大的政治风险

近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引起强烈反响。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同时也严肃指出,领导干部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这番讲话内涵深刻,既是振聋发聩的警示,又是语重心长的告诫。

政治与经济密不可分,但政与商、权力与金钱却必须分清界限、确立尺度,否则就会偏离轨道,渐入危如累卵之境地。回看诸多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堕落的轨迹,总是或明或暗与商人呈现交集,比如刘志军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刘铁男与商人倪日涛,季建业与江苏商人朱兴良等。更发人深省的是,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落马的高级干部都有各自政商勾结的“圈子”,其腐败行为表现为大搞权钱交易,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彼此渗透,政治野心极度膨胀,威胁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

沉重的教训一再证明,权力一旦勾搭上金钱,沾染铜臭味,就是最大的政治风险。现实中,有的老板特别热衷跟领导干部打交道,一方面是求得权力庇护,从更深层次看,还希望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谋求政治上的权力,为此,不惜一掷千金、费尽心思。由于抵挡不住种种诱惑,一些领导干部被“围猎”,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拿了人家的钱,就要给人家办事,要给人家办事就要更大权力,因此,一些腐败分子挤破脑袋当更大的官、不惜代价往上爬,以谋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如此,物欲和权欲交织,权力和资本结盟,利益集团恶性膨胀,长此以往,就会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就会有腐化变质、被人民抛弃的危险。这是不可承受的最大政治风险。

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牢记这个朴素的道理,高度警惕被“围猎”的风险。一着不慎,满盘皆输。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一旦被打开缺口,接受了商人暗送的“秋波”,笑纳了他们的“小意思”,从此就“湿了鞋”。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此时的领导干部好似温水煮青蛙,没了起跳的力气,又像被“绑架”的人质,丢了“叫板”的底气。权力和资本的“亲密合作”,表面上看起来是贪官与商人互惠双赢,但事实上,都跳不出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套路,摆脱不了权力做媒、利益媾和,物欲与权欲勾连放纵的本质。有朝一日东窗事发,要么树倒猢狲散,大难临头各自飞,要么相互揭发,以求自保。总之,是一条可耻的不归路。

防止权力沾染铜臭,领导干部须得内修于心、外修于行。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鬼迷心窍就会走错路、中埋伏,领导干部应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自觉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蚀,恪守“当官就别想发财”的原则,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与商人打交道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此外,防止“围猎”也需以制度的“铜墙铁壁”抵御“枪林弹雨”。各级组织应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运用科技手段硬化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

唯有自我抑制和外在约束共同发力,领导干部才能驾驭欲望,面对诱惑“坐怀不乱”,手中的权力才能远离铜臭、避免权钱粘合这个最大的风险。

(原标题为《权力沾染铜臭是最大风险》)

中纪委机关刊官员的权力沾染铜臭味就是最大的政治风险

二战时日本权力最大的人是天皇还是首相?

是天皇。首相只不过是天皇手下的一“走卒”耳。
摘录《大日本帝国宪法》部分如下:
第四条 天皇为【国家元首】 , 总揽【【统治权】】 , 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 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 , 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 天皇【批准】法律 , 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 , 其开会、闭会、停会及众议院之解散 , 【皆以天皇之命】行之。
第八条 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 , 依紧急之需要 , 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 , 可发布代法律之敷令。 此敷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 , 若议会不承诺时 , 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
第九条 天皇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 及增进臣民之幸福 , 得发布或使令政府发布必要之 命令 , 但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
第十条 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 之傣给 , 任免文武官员 , 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
第十一条 天皇【【统率陆海军】】。
第十二条 天皇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
第十三条 天皇宣战娟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第十四条 天皇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第十五条 天皇授与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第十六条 天皇命令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如上十余条,足可以证明自【明治天皇】始至【昭和天皇】(即裕仁)统治的前期(1945.9止),这段时间内天皇是掌握实权的!!

中纪委机关刊官员的权力沾染铜臭味就是最大的政治风险

当今社会是做官好还是做生意好?有权的官职好还是有钱的商人好?特别是小城市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首先:你们两个还是不要再争了,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的。因为都好。
其次,我来谈谈我的观点:
1、有一句话叫做:千里做官只为财。你们可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2、无论是当官还是做生意,当官很小的时候或生意不大的时候,两者之间的差别并不大。但是,当官的级别大了之后,比如说市长或以上正职官员的时候;生意做大了之后,比如说自己不用干活,全都请人干,每月净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的时候,这两者的差别就很明显了。
A:大官没有休息日,但是大老板有。市级以上的干部一年365天都在工作,走不开,短暂地离开工作地也是为了工作,比如考察、访问、开会什么的。但是大老板不同,他很自己,他可以世界上其它任何一个地方遥控他的企业,他有的是时间,今天在美国,明天去非洲玩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他愿意。而且他也不差钱,想走就走,想来就来,想买就买,想玩就玩。你让一个省长来试试?他可以今天不去省政府开会、做报告、考察、接见、慰问?
B:大官有钱不敢乱花,有女人不敢公开、有权不敢乱用。大老板有钱可以随便乱花,有女人公开也不于引起下台失去政治地位,只是没权而已。
C:大官一定要干到60岁、65岁以上才能退休,退休之后除了国家给个高干待遇之外,啥都木有(当然了,现实情况是多多少少还是要有不少的)。大老板也许在45岁之前就可以退休了,具体的退休时间他自己定。退休之后也不差钱,他的企业每天都在为他创造利润。
看到了吧,我个的观点是:做生意强过去做官。当然了,人各有志,各有各的好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没必要争辩个胜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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