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通报“4个月大女婴夭折”有关调查情况,通篇看下来,仍然没有告诉我——婴儿死亡病因是什么?
本应盖棺定论
却成更大谜团
梳理调查的时间轴,给我的感觉就是医流程并没有问题,循规蹈矩,但就是在按部就班中,一个4个月龄的女婴没了。整个报告变成了一堆谜团:
一、11:57,郑州市120调度员汤某接婴儿父亲报诊,汤某回复婴儿父亲,让隔离酒店驻点医生查看婴儿病情后拨打120。
可为什么到12:29救护车到达酒店时,几个电话都是婴儿父亲在打?驻点医生这期间到底有没有查看病情?到底有没有打?
二、12:29,出诊医生李某通知隔离酒店驻点医生查看病情;12:42,出诊医生李某向120报告情况;13:12、13:17,出诊医生李某两次与婴儿父亲沟通,询问婴儿情况;到最后13:18离开
在长达49分钟的出诊时间里,医生李某自始至终有见到婴儿没?他逛了一圈有没有亲自查看病情?李某分别用了隔岸观火计,以逸待劳,浑水摸鱼,金蝉脱壳,搬上三十六计就是心中没有民生国计。
三、12:01,郑州市120调度员沈某某与婴儿父亲联系,再到后来12:47、12:57、13:16、13:26多次沟通,从刚开始打2次110要救护车,到后面又不需要救护车。这中间发生了什么?通话有没有录音能放出来?婴儿父亲有没有在众人言语压迫下,不得不改口?
四、22:30,病区护士马某某查看婴儿及其父亲,查看情况如何,有没有转告给值班医生?22:39,值班医生孟某某通过电话采集婴儿病史并开具医嘱。也就是没有面诊,医生也没来确诊和检查,甚至没有出具任何病因或症状的书面诊断,仅仅是一个电话询问。
简直不可思议,请告诉我,到底谁是医生,到底谁是病人家属,都是婴儿父亲自己叙述病情。告诉调度员汤某,调度员沈某某,回复出诊医生李某2次,告知医院值班医生孟某某。别忘了,他自己得了阳性,也是个病人。这个通报给我的正面作用,就是教会我,以后生孩子,自己要考个医师资格证。
不敢承担责任
缺乏人文关怀
从调查情况看,尽管不存在网传“120拒诊和延迟1个半小时到达现场”的问题,但在对四个月大的婴儿接诊过程中,暴露出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不深入、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集中隔离场所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幼儿等特殊群体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
在这份通报郑州的措辞可以说是谨小慎微,连缺乏人文关怀都刻意加上了“必要的”三个字进行修饰,但仍然可以看出问题的关键,出诊的郑州120医护人员不是“责任心不强”,毫无责任心。也不是“履职尽责不到位”,而是严重失职。
合格的医护人员,应该具备:
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最起码的专业技能。
最起码的心理素质。
高举轻放“软”问责
字里行间在甩锅
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集中隔离点专班负责人高某某、曲某某及集中隔离点驻点医生姚某、郑州市紧急医学救援11号急救站医生李某、定点医院医生孟某某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和党纪政务处分。
简单地给大家解释下处分。就是这些医护人员“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尚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情节很轻,处分基本起到警戒作用,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一通操作下来,都在说是女婴父亲自作自受,仿佛问责惩罚的只有女婴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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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婴儿死亡事件”处罚,为何引发“对抗性”热议?
道理很简单,因为处罚结果让关注此事的双方都不满意,无论是站在死亡婴儿一方的,还是站在医院一方的,都没有在处罚中得到想要的结果,自然而然会引发“对抗性”热议。此次事件在曝光之初,是“没有核酸检测结果,医院拒收而导致死亡”这个标签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孰料经过调查,医院不但没有拒绝治疗,而且还在第一时间做出了诊断,只是受限于不具备治疗能力,才告知家长需要及时转院治疗,这一调查结论,让那些想要将责任推卸给医院的人大失所望。
当看到调查结果为医院澄清以后,维护婴儿家属的一方,不会就此罢休而接受调查结果的,势必会采取其他措施,继续通过舆论给医院施加压力,此时的调查组便成为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一道防火墙,双方压力都会奔涌而来。当然,无论后续火力如何攻击,医院没有因为核酸检测结果而拒诊这一事实,都是无法改变的,只不过处罚内容难免会持续受到舆论攻击,为的就是能够找出其他罪名让医院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至于维护医院利益的一方,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同样不满意,因为从调查过程来看,医院并没有明显错误和失职,首诊医生在给出转院建议以后,即便已经为其他病人诊断治疗,也不止一次的与孩子父母联系,从而催促尽快转院。虽然调查组也认可了这一客观现实,但医院毕竟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作为首诊医生应该明白气管异物的严重性,所以说在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依然存在瑕疵,受到一定处罚也就在所难免。
综上所述,睢宁发生的这起婴儿死亡事件,表面来看是意外,但其实是各种元素的交加而导致的天灾人祸。试想一下,如果首诊医院和医生尽心尽力,及时完成孩子的转院,就会为孩子争取更多抢救时间;而作为家长,不仅没有第一时间陪同就诊,而且在得到了医生的转院告知以后,并没有及时进行转院,而是在白白耗费了数小时以后,才让孩子在具备治疗能力的医院接受治疗,但可惜的是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孩子的性命已经无法挽回。正是因为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调查组的处罚才会两边不讨好。
河北肠梗阻婴儿因发热被送方舱后死亡,究竟是什么原因葬送了这条小生命?
医院回应婴儿疑似患有先天性巨结肠导致失去生命,孩子出生几天后就曾来医院进行就诊,因为婴儿的病情进展较快,所以才会耽误了救治的时间,医学会就该事件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鉴定结果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家长承担主要责任,针对这个结果广大网友们都表示无法理解,为何家长会成为该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根据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家长一直都在催促医生对孩子进行治疗,但是医生以核酸报告为由拒绝孩子入急诊室,网友们都认为医院和医生的失职才是导致这条小生命葬送的原因。
河北肠梗阻婴儿因发热被送方舱后死亡的新闻公开后引起了广发网友们的热议,听到孩子父母几近绝望的声音,很多家长们的心里都不是滋味,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判定的结果居然是家属承担主要责任,家属有什么责任呢?他们不是医生,也没有治疗孩子的设备和条件,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方舱医院因为不具备治疗的条件,孩子继续转到医院急诊,但是因为孩子有发热的症状遭到拒诊,医生也并未按照新生儿肠梗阻的治疗措施进行治疗。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家长还在起诉的阶段,对于他们来说孩子的生命是无法挽回的,就算再多的赔偿和道歉都无法弥补,即便是官方解释的先天性巨结肠病症,经过合理的治疗后也有康复的希望。
大家都一致认为是医生的疏忽才会造成婴儿的死亡,如今家属也希望官方可以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悲剧,防控疫情虽然很重要的,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定,希望类似的悲剧不会继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