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前方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部化及启示」

百年大变局下,世界正在加速向多极格局演变。除了主权国家之间的战略博弈加剧,以国际组织为代表的非国家行为体呈现出新的组织方式、新的行为特征并正在对主权国家产生深远影响。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部化”,即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动向,政策部门有必要予以高度关注。

长期以来,世卫组织主要展现出全球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全球规则制定者与全球智库的特点。这反映在其章程规定的七项核心职能上。即提供领导、参与伙伴关系;塑造研究议程,产生、传播知识;制定规范和标准,推动并监督实施;提出政策方案;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监测卫生形势,评估卫生趋势;接受捐款、筹集资金。作为联合国体系内的全球立法者、协调者,一般情况下,世卫组织缺乏行政强制权力,主要通过与成员国政府的“合作战略”、“重点战略”履行其职能。

与其他国际组织相类似,世卫组织缺乏实体性医疗基础设施、缺乏可直接调度的医护人员队伍,甚至不时地被财务来源问题所困扰,但其全球影响力,如确定对人类健康的定义、儿童生长标准、饮用水标准、基本药物标准等,广泛而深入地介入到全球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成员国而言,世卫组织的影响集中体现为对各国政府及其公共卫生部门的宏观指导和专业技术指引。在我国,社会公众一般是通过台湾当局试图加入世卫组织、参加世界卫生大会等新闻事件,才知悉这一国际组织的存在。

2003年的SARS事件深刻地改变了这一状况。2003年3月,世卫组织正式发布SARS全球警报。世卫组织从此大规模、密集地进入了全球公众视野。从宣布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到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强化全球合作控制非典决议,到组织协调10多个国家实验室迅速找到新型冠状病毒、绘制基因图谱,再到明确“世卫组织将寻求更大的权力以便对抗任何的国际健康威胁”,“即便某个国家不承认面临健康危机,世卫组织也将根据自己的信息强行干预,其中包括派出调查团调查应对措施是否完善”,以及要求成员国汇报“非典型性肺炎”应对措施,进而报告“任何引起国际关注的公共健康危机”,等等。自此,世卫组织频繁地出现在世人面前,活跃在全球抗击“非典”的中心。

到2005年,以全球“非典”危机为契机,《国际卫生条例》作出重大修改,其适用范围、行政程序、认证审批以及机构人员的扩张,极大扩大了世卫组织的全球行政权力。正如世卫组织传染病项目执行主任大卫•L•海曼所指出:这是“非典”疫情爆发后世界卫生组织工作的最大变化。海曼承认,一些国家可能将此(行政权力扩大)看作是对国家主权的干涉。但是,“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毁灭性传染病带来的威胁,进行改革是至关重要的。”

到这一阶段,世卫组织作为一个“全球卫生部”或者说“全球卫生健康管理署”的角色已经隐然呈现。在此后应对2009年甲型H1N1流感、2014年脊髓灰质炎疫、2014年西非埃博拉疫情、2015年寨卡疫情、2018年刚果埃博拉疫情等全球公共卫生事件中,世卫组织进一步当仁不让地发挥了全球指挥与组织协调作用。

2019年底,新冠肺炎爆发。全球疫情大流行中,世界各国付出极为惨痛、巨大的代价。这场危机再次以一种毋庸置疑的方式,将世卫组织推到全球抗击疫情的中心。

通过提出全球疫情防治方案,决定启动国际合作应对,世卫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领域中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通过持续发布全球疫情通报,统筹协调世界各国联合协作,其在全球卫生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定义新冠病毒与疾病、认证评估诊断医疗方案、疫苗实验与准入等专业举措,其在全球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专业权威和专业地位进一步强化,世卫组织组织法赋予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过去世卫组织对成员国的“柔性”权力措施,如发布全球旅行与贸易限制措施建议、进行试验性治疗建议等,已发展成为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影响;病毒溯源调查及其报告,更直指当事国的重大国际责任后果。可以说,世卫组织在强化其全球权威地位的同时,已经深度“嵌入”到世界各国的卫生与健康治理之中。

如果把世卫组织组织法、《国际卫生条例》赋予的职责与我国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作比对,可以看到,除了极少数特有的职能如“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等,世卫组织的职责定位、职能框架、政策手段及其广泛性与一个主权国家卫生部门的职能职责已经极其相似。如果考虑到中国是世卫组织成员国,以及《国际卫生条例》在我国的适用,除了人事任命,具体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权力外,世卫组织已经越来越像各成员国卫生行政部门的全球最高主管机构——一个“世界政府”尚未就位就已经出现的“全球卫生部”。而各国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则越来越呈现“地方化”的趋向。

值得关注的是,世卫组织日渐成型的“全球卫生部”这一角色,既是其成立以来若干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推动所致,是全球卫生治理专业化的必然要求,还是世卫组织有意识推动的结果。新冠全球疫情至今,许多迹象表明,世卫组织敏锐地抓住这次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机会,再次巩固和强化自身地位,积极推进了卫生防疫的全球集中化治理。

2021年初,世卫组织的一份评估报告强调了加强全球卫生治理的4条途径:采取集中化的办法,加强各国对卫生紧急状况的准备;建立全球通报制度,以确保对遵守情况进行强有力的监测;建立基因组测序基础设施等全球能力;加强国际机构之间的协调,包括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5月20日,世界卫生大会召开,其主旨在于为应对未来的传染病疫情制定更强有力、可执行的全球规则。世卫组织指出:“新的全球大流行病条约、更加健全和独立的国际机构以及国际大流行病融资机制都将参与其中。”

世卫组织的这一做法由来已久,其基本规律与策略则是:“全球危机→全球威胁→全球应对→全球联合(集中)”。如2014年埃博拉疫情爆发,时任世卫组织总干事的陈冯富珍提出应当加强对全球疫情的统一组织,强调:“如果人们能采取理性措施应对疫情,那么疾病对各国经济的影响将会有限。”她援引世界银行的数据称,一般疫情爆发后90%的经济支出都是源自公众防控疾病的非理性和无组织措施。2021年年7月 15日,世卫组织突发事件委员会发出警告说,新的更为危险的新冠病毒变种可能将在世界各地传播,从而使疫情更难控制。突发事件委员会指出:“新冠大流行仍在全球构成挑战”,而世界各国政府,正在作出“越来越不同的政策决定,以满足狭隘的国家需求。这阻碍了全球应对措施的协调一致。”

那么,怎样消除这类障碍呢?谁能主导作出全球集中化或全球“协调一致”的应对措施呢?2021年10月29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G20财长和卫生部长会议上发出警告称:“在某个时间可能会出现一种人类无法控制的新病毒”,他强调:“国际社会需要一个加强版的世界卫生组织,以确保防控大流行和更有效的管理”。显然,按照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发展态势和世卫组织的主张,只有加强版的世卫组织——也就是全球大危机中的“全球卫生部”,能够担当这一重要角色。

事实上,随着这次全球疫情危机的延续甚至通过病毒变种不断加剧,世卫组织的全球权威地位、全球标准与规则制定权、全球统筹协调作用、全球专业影响以及全球审批权力、全球监测监督权力等正在持续强化、深化,并延伸内化到世界各国的卫生健康制度中去。世界各国(尤其中小国家)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其公共卫生健康的“主权”仍存,但“治权”不可避免地日益被“香港化”(按:指我国香港1997年回归后主权收回,但“治权”曾一度被忽略的局面)。

最重要是,从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全球性卫生组织权力强化与各主权国家政府“地方化”过程中,可以觑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诸如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崛起,“再国家化”等所谓全球化“逆转”“倒退”的研判存在很大误区,把全球化局限于“经济全球化”的认识也是不全面的。世卫组织作为国际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其“全球卫生部化”,体现的是全球化大趋势中的“法律全球化”和“政治全球化”现象。

说得透一点,由于全球疫情流行的巨大刺激与推动,全球政治一体化、全球政治统一目前在全球卫生治理领域凸显。客观上,某些领域的政治全球化现象尤其是全球卫生治理的集中化、一体化,在全球合作的深度、广度上已经超越了世界各国一般意义上的“全球合作”、“国际协作”,其制度化、机制化地籍由全球危机不断侵蚀并逐步凌驾于各国公共卫生主权之上。

这一历史现象,反映了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而非“停滞”“倒退”或“逆转”。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这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至今,全球社会的上层建筑领域必然要求出现的全球政治现象、全球政治事件。它折射了疫情大危机下全球治理的重要动向。我们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机制重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制定实施总体国家安全战略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混乱自有其方向,危机创造新秩序”,人类世界的演化并非“充满了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如今天全球疫情来源不明,演变波诡云谲,世卫组织近日却突然“建议各国取消或者放宽旅行限制”,声称“禁令和限制没有提供附加值,而是继续加剧公民所经历的经济和社会压力”,这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从一个长期的战略考量出发,建议:

一是组织力量对世卫组织的“全球卫生部化”进行系统评估。综合研判其对我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卫生治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发展基本趋向是什么,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已经达到什么程度?下步演变往哪里走。

二是组织对我国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及其行业治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国家各部门、单位与国际组织、全球治理相关领域的互动、交织现状作系统梳理,对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状况,国际组织对我主权、治权的影响程度等作出精准评估,提出系统性的应对意见。

三是对重要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全球总体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研判。深入研究类似的全球政治现象是不是正在其他领域出现?对世界各主权国家的影响到了何种程度?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四是研究制定重塑全球治理体系的中长期战略。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组织形式,全球治理干部储备,国际组织人才输送,未来全球公共危机、重大突发事件的政策储备、政策预案等做好前瞻性、战略性准备。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前方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部化及启示」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卫生体系六大基石是什么

国民健康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族兴旺的重要保障,中国《宪法》明文规定:维护全体公民的健康,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健康的必要条件 世界卫生组织在1948年对“健康”的概念,在其组织法中指出,“健康是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满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体弱”,“政府对人民健康负责任,只有通过适当的卫生保健和社会措施才能履行其责任。”这些在1948年听起来似乎是空想,然而当我们将迈向二十一世纪之际,我们觉得它更具有针对性。 健康的先决条件是和平、住房、教育、社会安全、社会关系、实物、收入、妇女的权利、稳定生态体系、持续的资源利用、社会公正、尊重人权和平等,上述所有方面,都构成对健康的最大威胁。 人类在复杂的环境下生活,环境对人类健康具有长期的和潜在影响力。个人、家庭、社区和民族的参与对健康的决定作用日益增强,这是社会的发展结果,健康的决定因素在本世纪成为我们面临的新挑战。现代化建设提高了生产和生活的自动化水平,增强了普遍的营养水平,但同时,社会竞争的压力加大,心理负担增加,体力支出下降,营养过剩等健康的负效应问题开始表现出来。 传统的旧传染病如结核病等;被新的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所取代,如艾滋病或高血压、恶性肿瘤等。面对新型的疾病谱和死亡谱,医生们发现,用生物医学模式已经无法对其发病机理和防治方式进行解释;因为单靠药物对这些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均无明显作用。由此发起了第二次卫生革命。 二、三次卫生革命的形式与内容 历史上第一次卫生革命是以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主要防治对象,社会卫生策略主要是通过制定国家卫生措施和环境卫生工程措施,研究有效疫苗和生物制品制备,推行广泛的免疫接种计划,推行消毒、杀虫及灭鼠计划,通过综合性的卫生措施使得急、慢性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平均期望寿命显著提高。 第二次卫生革命是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攻目标,主要是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意外伤害、糖尿病和精神病等。通过综合卫生措施,发展早期诊断技术,提高治疗效果,加强疾病监测特别是控制与疾病发生发展密切相关的危险因素,改善生态和生活环境,提倡建立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控制吸烟、酗酒、吸毒,提倡合理营养和体育锻炼,通过各种健康促进及健康教育措施,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第三次卫生革命以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全人类健康长寿和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总结第一、二次卫生革命的经验与教训,发展社会医学,使卫生事业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客观需要,必须转变健康旧观念,树立健康新观念,树立大卫生观,加强社会卫生措施,大力防治“文明病”、“社会病”,推行自我保健,家庭保健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才有可能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将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三、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医学模式最初是一个数理逻辑概念,以后成为总结各种学科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医学模式(Medical model)是在医学实践中产生的,是人类在与疾病抗争和认识自身生命过程的无数实践中得出的对医学的总体认识,是指导医学实践的基本观点。 医学模式的核心是医学观,我们用它来指导我们研究医学的属性、职能、结构和发展规律。1973年,美国的Lafrsmboise的健康层次理论(Health Field Concept)应运而生。他认为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生物因素、环境、生活方式及卫生服务系统。贯彻预防工作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同时,也对健康概念的内涵作了全新的诠释,成为指导现代医学实践的理论基础。 (1)生物因素:影响个体健康的生物因素包括自然成熟和老化、遗传因素,及身体器官内部复杂的运动结果,站在预防医学的立场来看,生物因素是最难以人为的方式加以控制或改变的部分,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体质。人们可以作的只能是加强身体锻炼,注意身体状况的变化,接受周期性的健康检查,以及早期诊断和治疗疾病。 (2)环境因素是指以人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A.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环境污染必然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危害的机制比较复杂,一般具有浓度低、效应慢、周期长、范围大、后果严重,恢复困难的特点。如与家庭和工作场所的卫生情况相关的设施,各种各样的污染、噪音与安全等。这些环境因素对健康都有不同层次的影响。目前最受重视的是工业污染、食品安全,儿童安全和劳动卫生等。 B.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影响到家庭的功能、人际关系、工作的压力、社交的情况等。疾病的发生和转归直接或间接的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C.心理环境:是指个体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每天面临着不同的情景对个人的价值观念和人格气质的考验;心理是否健全,能否承受压力,有无心理疾患等。事实上,大家熟悉的身心疾病(Psychoso matic disorder)就是心理因素造成的健康障碍,这类疾病在当代人中间有显著的增加。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的抑郁症患病率为3%~5%。约13%~20%的人一生中有过抑郁体验。其中2/3的人正处于工作年龄,会因此影响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抑郁是可危及生命的疾病,严重的抑郁症患者中15%的人用自杀结束生命。 (3)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又称为健康行为(health behaviors)是指由于人们自身的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健康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它对人的机体具有广泛影响性、累计性和恒常性,对健康的影响是十分广泛的。如不合理饮食、吸烟、酗酒、久坐而不锻炼、性乱、吸毒等。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统计,发现改变这些有害健康的偏离行为,就可有效地减少罹患疾病的机会,从而大大延长预期寿命。美国经过30年努力,使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50%,其中2/3是通过改善行为和生活方式而取得的。1992年国际心脏保健会议提出的维多利亚保健宣言指出:健康四大基石,“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全部是针对行为和生活方式需要自我保健的建议。 (4)卫生服务系统:包括预防、治疗和康复三个系统,卫生服务的功能和布局对地区居民的健康构成直接影响,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也对居民的健康构成影响。通常经济发达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系统较完善,而欠发达地区三级医疗保健网功能不全,居民的健康水平和期望寿命也较低。 这四类十二项因素模式,是当今社会医学较为推崇的健康模式,为世界卫生组织成立时制定的健康观作了正确的理论注释,它启示社会和医务界要特别关注社会环境与生活方式对健康的重要影响,成为世界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卫生革命的有利武器。 1991年(WHO)全球1岁以上人口主要死因归类调查 主要归因 归因比例(%) 生物因素 15 环境因素 17 卫生服务因素 8 行为生活方式因素 60 合计 100 四、健康观和疾病观 健康观和疾病观是建立在一定医学模式基础上,随着医学模式的更新而改变的,研究健康与疾病的联系,是对健康和疾病的本质性认识。 过去人们患了传染病,便失去了健康,而当传染病治愈,人们又重新获得了健康。这种以传染病的发生、变化和转归为依据的疾病观是单因单果的表现形式。“没有病就是健康”被称为消极的健康观,即生物医学模式的健康观。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以及某些退行性疾病发病原因非常复杂。往往这些疾病形式被称作多因单果或多因多果。要减少这类疾病,获得健康不能单纯依赖治疗,而要更多地依靠社会预防,降低和排除健康危险因素,以达到个体的身心平衡,并与环境协调一致,才能获得健康。所以,健康只能是“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满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体弱”。 健康与疾病相对的概念:所有生物体都会有病,都要经历生长、老化、死亡的过程。因此,可以把健康与疾病看做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的分度尺。良好的健康在一端,死亡在另一端,每个人都在疾病-健康连续统一体的两端之间的某一地方占有一个位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变化着。不同地区的调查均反映,在人群中自己认为健康的人不超过人口的19%。而大多数人却是在亚健康或亚临床状态内生活。他们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对象,也是健康教育和临床预防工作的重点人群。 亚健康状态:指人的机体虽然无明显的疾病,但呈现出活力降低,适应力呈不同程度减退的一种生理状态,是由机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和代谢过程低下所导致,是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一种生理功能降低的状态,亦称“第三状态”或“灰色状态”。 亚临床疾病:又称“无症状疾病”。认为疾病是改变了条件的生命现象过程。疾病过程中不仅有机体受损害,发生紊乱的病理表现,而且还有防御、适应、代偿生理性反应,这类病理性反应和生理性反应在疾病过程中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是很难人为进行分割的进程和结局。 对于“疾病”恩格尔医生认为:“疾病可看做是整个生物体或其他系统在生长、发育、功能及调整中的失败或失调。”而医学是科学,必须承认许多疾病还处于研究过程中,存在不治之症;同时承认医学不能超越肉体,而只能是尽可能地帮助人们在有限的时间内过健康的生活。1999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第72届美国心脏学会年会强调:病人得病后再找医生,医生能给病人的帮助已经很有限了。即使病治好了,病人也不能恢复到和病前一样了。因此,好的医生是让人不得病的医生。提出了“超越二级预防”的概念,不是坐等病人发病后进行治疗和二级预防,而是主动找出具有危险因素的高危病人,进行认真的一级预防,比如及早筛查高血压、高血脂、肥胖、糖尿病,预防心脑肾并发症或更早的预防上述危险因素,使预防的观念更积极、更有力,成为真正的“上医治末病”,造福人类。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前方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部化及启示」

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
(亦称“世卫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 WHO) 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07年成立于巴黎的国际公共卫生局和1920年成立于日内瓦的国际联盟卫生组织。战后,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64个国家的代表于1946年7月在纽约举行了一次国际卫生会议,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1948年4月7日,该法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国批准后生效,世界卫生组织宣告成立。每年的4月7日也就成为全球性的“世界卫生日 ”。同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2007年陈冯富珍女士正式出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一职。
世卫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世卫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截至2005年5月,世卫组织共有192个成员国 。
世界卫生大会 是世卫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审议总干事的工作报告、规划预算、接纳新会员国和讨论其他重要议题。执委会是世界卫生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大会的决议、政策和委托的任务,它由32位有资格的卫生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每位成员均由其所在的成员国选派,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君子协定,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必然的执委成员国,但席位第三年后轮空一年。常设机构秘书处下设非洲、美洲、欧洲、东地中海、东南亚、西太平洋6个地区办事处。
中国是世卫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中国和巴西代表在参加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联合国于旧金山召开的关于国际组织问题的大会上,提交的“建立一个国际性卫生组织的宣言”,为创建世界卫生组织奠定了基础。1972年5月10日,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合法席位。此后,中国出席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被选为执委会委员,并与该组织签订了关于卫生技术合作的备忘录和基本协议。1978年10月,中国卫生部长和该组织总干事在北京签署了“卫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双方友好合作史上的里程碑。198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1991年中国卫生部部长陈敏章被世卫组织授予最高荣誉奖“人人享有卫生保健”金质奖章,他是被授予此奖的世界第一位卫生部长。
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
所有接受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的联合国成员国都可以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其他国家在其申请经世界卫生大会简单的投票表决,多数通过后,就可以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在国际关系事务中不能承担责任的地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或其他能够对该地区的国际关系承担责任的权威基于该地区自身利益制定的申请,该地区可以作为预备成员进入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按照区域分布(现在共有192个成员国)。
非洲地区办公室(ARFO)
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喀麦隆,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刚果民主共和国,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卢旺达,圣多美及普林西比共和国,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里昂,南非,斯威士兰,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共和国,扎伊尔,赞比亚,津巴布韦。
美洲地区办公室(PAHO)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拉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波多黎各(预备成员),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委内瑞拉。
东南亚地区办公室(SEARO)
孟加拉人民共和国,不丹,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
欧洲地区办公室(EURO)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共和国,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拉托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俄罗斯联邦,摩尔多瓦共和国,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罗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乌兹别克斯坦,南斯拉夫。非成员国观察者:罗马教廷,列支敦士登。
东地中海地区办公室(EMRO)
阿富汗,巴林,塞浦路斯,吉布提,埃及,伊朗,约旦,科威特,黎巴嫩,Libian Arab Janahiriya,摩洛哥,阿曼,巴基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苏丹,叙利亚,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
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WPRO)
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库克群岛,斐济,日本,基里巴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亚联邦,蒙古,瑙鲁,新西兰,纽埃,帕劳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韩国,,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托克劳(预备成员),汤加王国,图瓦卢,瓦努阿图,越南,西萨摩亚群岛。
世界卫生组织的出版物
主要出版物有:《世界卫生组织月报》,每年6期,英、法、阿、俄文;《疫情周报》,英、法文;《世界卫生统计》,季刊,英、法、中、阿、俄、西文;《世界卫生》,月刊,英、法、俄、西、德、葡、阿文。
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划和经费
WHO的工作规划分为中期和年度规划。WHO的经费来源:
· 会员国交纳的会费,构成"正常预算"。
· 泛美卫生组织、促进组织志愿基金、儿童基金会、控制药品滥用基金、环境规划署、紧急活动、难民事物告急专员署、救灾署、世界银行等提供的专款。
· 其他收入。
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公共卫生合作的历史
·1830 霍乱席卷欧洲 。
·1851 第一次国际卫生会议在巴黎召开,目的是制定国际卫生公约,但是没有成功。
·1892 控制霍乱的国际卫生公约被采用。
·1897 另一个国际公约--处理鼠疫的预防性方法被采用。
·1902 国际卫生局,后来更名为泛美卫生局,以后改为泛美卫生组织,在华盛顿成立。它是今天的泛美卫生组织(PAHO)的前身,同时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美洲地区办公室。
·1907 国际公共卫生办公室 (OIHP)成立于巴黎,具有稳定的秘书处和由成员国政府的高级公共卫生官员组成的稳定的委员会。
·1919 同盟国成立,在其他任务之中 ,负责解决国际关注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事务。同盟国的卫生组织在日内瓦成立,与(OIHP)是平行的。
·1926 提供天花和斑疹伤寒的预防被修入国际卫生公约中。
·1935 航空国际卫生公约开始生效。
·1938 最后一次国际卫生会议在巴黎举行。在亚历山大的Conseil卫生、航海等检疫被移交到埃及。(世界卫生组织的东地中海地区办公室是它的直系后代)。
·1945 在举行的关于国际组织的联合国会议上,一致通过由巴西和中国建立一个崭新的自治的国际卫生组织。
·1946 纽约国际卫生会议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宪章。
·1947 WHO度委员会组织赴埃及协助遏制霍乱流行。
·1948 当4月7日61个成员国中的第26个成员签署完认可签名时,WHO宪章在 4月7日(现在作为每年的世界卫生日)开始生效,稍后,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有53个政府的代表参加,后来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1951 新建国际卫生规章正文被第四届世界卫生大会采用,代替前一国际卫生公约。
·1969 这些更名的国际卫生规章,去掉了虱传斑疹伤寒和回归热,仅保留霍乱、鼠疫、天花和黄热病。
·1973 来自执行委员会的报告表明对卫生服务存在着普遍的不满,需要作出根本性的改变。第二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WHO将与其成员国合作而不是帮助,共同发展国家卫生保健体系的实践性的指导方针。
·1974 WHO发起意在保护儿童不受小儿麻痹症、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肺结核等疾病侵袭的扩大免疫计划。
·1977 第三十届世界卫生大会确立目标:到本世纪末下个世纪初达到卫生保健水平: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所有人将过上在社会地位和经济上富裕的生活。
·1978 WHO/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苏联阿拉木图联合国际会议采用一个关于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关键最后达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的声明。
·1979 联合国会员大会、第三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重健康是社会经济与和平发展的强大杠杆。
·1979 全世界批准证明全世界根除天花 ,最后一个天花自然病例发生在1977年。
·1981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战略被采用,并且由联合国会员大会签署,要求其他有关的国际组织与WHO合作。
·1987 联合国会员大会表示关注艾滋病流行。有关艾滋病的全球计划在WHO内发起。
·1988 庆祝WHO成立四十周年纪念。第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2000年消灭小儿麻痹症。
·1993 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共同发起儿童主动免疫疫苗。
·1996 WHO卫生发展中心在日本神户成立。
·1998 世界卫生组织公约签署50周年纪念。
中国同世界卫生组织的关系
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其后,中国出席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被选为执委会委员。1978年10月,中国卫生部长和该组织总干事在北京签署了"卫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协调双方的技合作。这是双方友好合作史上的里程碑。
迄今,我与该组织召开过18次技术合作协调规划会议,该组织向我提供的各种援助约9600万美元。
198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
世界卫生组织在中国的合作中心
中国的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中心目前已达69个,其数目之多位居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国家之首。现有的合作中心分布于我国14个省市自治区,覆盖了医学12个学科30余个专业。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作为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卫生技术合作的窗口,在促进国际、国内卫生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和示范作用,现已成为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现代化,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一支重要力量。
每年的4月7日被指定为“世界卫生日”
“世界卫生日”的目标是旨在促进在全球范围内对世界卫生组织所致力于将全人类健康问题提升到重要地位并予以优先考虑达成共识。而4月7日也成为为此所实施的长期从事致力于维护人类健康的组织活动和提供支持的长远规划的开端。
世界卫生日是世界卫生组织每年一度的大事件,每一年都要选择一个受广泛关注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世界卫生日的最主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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