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提到Steam上的英雄联盟(LOL),有网友反问我:LOL关V社什么事?
其实,还真有关系。《LOL》首发于2009年10月27日,当时登陆的是Windows平台,4年后才登陆苹果OSX平台。
2010年,《LOL》确实出现在Steam上,当时游戏还是第1季度,刚刚结束B测。游戏价格为20欧元(折合人民币150元),玩家购买后可以得到收藏家包,包括20个冠军和Goth Annie的皮肤等。
下图是某玩家留下的收据,可以发现购买时间是2010年7月,价格为19.99欧元。
但没过多久,《LOL》就从Steam下架了,那些之前购买了游戏的玩家也许可以继续玩,但没办法享受升级了。
事实上,G胖非常喜欢MOBA游戏,他曾经公开表示:“我认为RTS是一个伟大的类型,我是它的粉丝,我们之所以参与进来,因为V社一大群人都是冰蛙的粉丝。”
其实,Steam是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发行平台,《LOL》是最优秀的MOBA游戏之一,两者合作很正常,为什么《LOL》会被下架呢?
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是,《LOL》的开发商拳头公司希望通过自己的平台发售游戏,而不是Steam,因为那样不需要向V社支付平台费,而且更有助于控制游戏的发展方向。
据Polygon介绍,V社的抽成比例为30%,但如果一款游戏的销售额达到1000万美元,抽成比例将降至25%。
很显然,像《LOL》这样级别的游戏,没必要放在任何第三方平台上销售,玩家自然趋之若鹜,拳头对自己的游戏有十足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