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周明哲)近日,石家庄新乐市大流村网民樊先生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2019年下半年,他家散煤被村委会组织回收,村委会承诺按照每吨5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可是两年多过去了,补偿款至今未发放。对此,新乐市邯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郭主任表示,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预计本月底,镇政府将把大流村散煤回收补偿款发放到位。
据石家庄新乐市邯邰镇大流村村民樊先生介绍,该村煤改气项目完成后,2019年下半年,村民家中自备取暖的散煤被村委会安排统一回收,村委会承诺按照每吨5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我家被收走的散煤1.2吨左右,应该给600多块钱,可是两年多过去了,补偿款仍未发放。为什么这么久都不发放呢?”樊先生说,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把补偿款发放到村民手中。
对此,新乐市邯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郭主任表示,2019年新乐市组织收缴煤专项行动,当时收购散煤的价格是每吨500元。回收的散煤由邯邰镇人民政府送到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统一处理。郭主任表示,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兑付该项费用时,却以每吨200元的价格与邯邰镇人民政府结付,中间的差额只能由邯邰镇人民政府承担。“邯邰镇涉及多个村,该款项数额较高。由于财政原因,导致补偿款发放延缓,但该问题一直在逐步解决。目前,部分村补偿款已发放,本月底大流村散煤回收补偿款将发放到位。”郭主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