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探索杂志 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李营
易地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中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换穷业、断穷根"的关键之举和治本之策。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作为由贫困群众组成的易地搬迁点,防疫和复工天平的两头都不容有失。抓防控、抗疫情是硬任务,抓生产、促发展是硬道理。
一个多月前,内乡县马山口镇启动"一级响应",易地搬迁点由于人员构成复杂,防疫工作尤为困难,为了确保此次疫情阻击战完胜,靶向作战,精准施策,迅速在全镇每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筑牢防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牢固防线和群防群治的坚强堡垒。
各个搬迁点严格实行卡点值班和社区内部日常巡逻制度。对卡点过往人员、车辆,严格盘查、严格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行出入记录登记,对于无证人车和可疑人员,坚决予以劝返,采取步行分队和车辆巡逻队结合的方式,每天坚持不间断日常巡逻,对出门乱转和扎堆聚集人员,及时驱散,确保搬迁点居民静宅在家,严格按照"八不三必须"居家隔离。
(汪沟搬迁点贫困户防疫值班)
春天的脚步如期而至,万物不可阻遏地复苏。经历了一个多月抗击新冠病毒的战役之后,马山口镇易地搬迁点正步入社区常态运行、企业陆续复产、群众有序复工的轨道。
防疫复产一肩挑。重点关注易地搬迁点内企业,如汪沟搬迁点的仙鹤纸业、广峰电子等,安排机关干部驻厂,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做好防控物资、生活物资和原材料调运保障等工作,并协助这些企业在搬迁点做好招聘宣传。引导搬迁点务工人员附近就业,全力保障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企业复工复产攻坚战。
(汪沟搬迁点切纸车间复工)
劳务留乡与输出相结合。经过一个多月的封锁,易地搬迁点群众务工挣钱的愿望极为强烈。通过排查摸底,了解搬迁群众的务工意愿,愿意外出务工的贫困户,由政府统一组织劳务输出,愿意留乡就业的贫困户,由政府引导到扶贫车间或者牧原务工。确保易地搬迁群众在抗疫期间能够安全稳定就业。
(组织牧原务工贫困户体检)
驱散疫魔,不负春光。易地搬迁点一个个企业复产、群众复工的好消息向我们传递着生机盎然的春的气息,也预示着2020年,易地搬迁点贫困户的生活会越来越充满希望。
搬迁实施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搬迁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搬迁实施方案1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 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塔店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20日
搬迁实施方案2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20xx―20xx年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xx―20xx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xx〕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20xx年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20xx年实施19970人群众搬迁,20xx年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20xx―20xx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