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要条款学习之--【遗产的认定】
一、案例
2021年1月1日,张三去世了。去世前张三名下有豪宅3栋,豪车3辆,银行存款300万。张三生前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分别叫张四、张五。张三的妻子李四和张三的父亲张二还在世。请问张三的遗产怎么分?分多少?为什么?
(案例来源于自编)
二、问题提出
1、怎么认定遗产的范围?
2、是不是被继承人名下所有的财产都是遗产?都可以分?
三、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四、律师分析意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名下所有的财产不一定都是遗产,有可能部分是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或者与他人共同。如果是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或者与他人共有的,应当先分出夫妻或者家庭或者他人共有的部分,剩下部分才是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才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五、律师建议
1、本案张三名下所有的豪宅3栋,豪车3辆,银行存款300万在未确认是否存在与他人共有(特别是夫妻共有)之前还不能直接全部作为张三的遗产继承,要先分出与其他共有部分(比如夫妻共有),剩下的才是张三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假设本案中张三名下所有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话,豪宅3栋,豪车3辆,银行存款300万要先分出一半,即豪宅一栋半、豪车一辆半、银行存款150万给张三的老婆李四(如果不能分割,则作价补偿),剩下的豪宅一栋半、豪车一辆半、银行存款150万才是张三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包括李四、张四、张五、张二按照继承法继承。
假设本案中只有银行存款3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豪宅3栋,豪车3辆都是张三婚前的个人财产,则先把银行存款300万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给李四,剩下的豪宅3栋,豪车3辆和150万存款再作为张三的遗产由李四、张四、张五、张二按照继承法继承。
2、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划分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等进行认定和分割。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分析:以下这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