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农商银行2023年第二期失信户公开催收公告「稷山农商银行2023年第二期失信户公开催收公告」

稷山农商银行“提倡诚信 严惩失信”公开催收公告2023年第二期为了维护稷山农商银行权益,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23年稷山农商银行深入开展不良贷款清降活动,依法对部分欠贷“失信户”曝光追偿公告如下:

01李俊良,稷山县翟店镇西位坡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72****0516,于2019年12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1.93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1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2王海清,稷山县翟店镇南翟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6****0311,于2019年12月15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2.03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14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李高鑫,稷山县翟店镇镇翟西村居民,身份证号1422281979****1677,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3侯志强,稷山县翟店镇北小宁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9****0556,于2019年12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翟店支行借款15万元,积欠利息6.03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6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任鸿红,稷山县翟店镇翟东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77****0515,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4裴旭峰,稷山县稷峰镇东街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6****4531,于2021年12月29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营业部借款29.8万元,积欠利息0.15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8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吴军,家住稷山县康复街春秋苑,身份证号1427271988****0314;担保人吴武荣,家住稷山县振兴北路西三巷1号,身份证号1427271971****035X,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5杨启成,稷山县大佛北路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73****0339,于2021年12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营业部借款17万元,积欠利息0.04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杨政,现住稷山县枣园新村,身份证号1427271997****0314,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6王春连,稷山县稷峰镇南街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51973****6827,于2021年12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营业部借款48.5万元,积欠利息0.55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6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吕建国,现住稷山县稷王市场,身份证号1427251968****6837,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7陈云姣,稷山县稷峰镇陶梁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61****0020,于2019年12月3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兴稷支行借款14万元,积欠利息5.38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30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陈三运,稷山县稷峰镇陶梁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70****0010,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8史亲姣,稷山县化峪镇宁翟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7****4523,于2021年12月25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路村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0.08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09王亚鹏,稷山县化峪镇路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6****4513,于2021年04月13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路村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0.03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0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0张爱莲,稷山县化峪镇吴嘱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8****4026,于2022年06月30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0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1姜会竹,稷山县化峪镇刘家庄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8****4521,于2021年12月13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9.5万元,积欠利息0.22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12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赵祥,稷山县化峪镇东段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58****4010,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2赵祥,稷山县化峪镇东段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80****4010,于2021年12月14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53万元,积欠利息1.19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姜会竹,稷山县化峪镇刘家庄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58****4521,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3彭茂章,稷山县化峪镇南位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8****4013,于2022年01月19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7万元,积欠利息0.08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4陈巧仙,稷山县清河镇马家庄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6****2526,于2019年12月18日在稷山农商银行清河支行借款23万元,积欠利息9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17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崔建中,稷山县清河镇北辛庄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62****253X,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5付新荣,蔡村乡柴村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1****0317,于2021年12月21日在稷山农商银行蔡村支行借款20万元,积欠利息0.27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0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李了枝,稷山县蔡村乡杨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64****1060,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6薛金生,稷山县太阳乡坞堆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57****1519,于2021年12月09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太阳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0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0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7午炎良,稷山县太阳乡西小郝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0****1516,于2021年12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太阳支行借款9.5万元,积欠利息0.11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8郝云鹏,稷山县稷峰镇西街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64****0314,于2021年12月24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60万元,积欠利息0.79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3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李平果,稷山县稷峰镇平陇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64****0022,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9李平果,稷山县稷峰镇平陇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64****0022,于2021年12月24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17.5万元,积欠利息0.22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3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郝云鹏,稷山县稷峰镇西街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64****0314,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0王梨英,稷山县太阳乡勋重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60****152X,于2021年12月27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借款34万元,积欠利息0.42万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1邢彩霞,稷山县太阳乡西里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76****1548,于2022年02月28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太阳支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0.27万元,贷款于2023年02月2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2高志学,稷山县化峪镇梁堡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77****4012,于2022年03月23日在稷山农商银行化峪支行借款14.8万元,积欠利息0.41万元,贷款于2022年11月25日到期,该笔贷款担保人赵祥,稷山县化峪镇东段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271958****4010,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3朱二霞,稷山县太阳乡兴隆庄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82****2029,于2021年11月3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修善支行借款4.8万元,积欠利息0.16万元,贷款于2022年11月0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4梁英娟,稷山县稷峰镇阳史村居民,身份证号码1427271966****5069,于2021年11月28日在稷山农商银行下迪支行借款6万元,积欠利息0.29万元,贷款于2022年11月2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本办贷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收到1069开头的催贷短信说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可信吗?

您好,有一定可信度的。如果用户被列为失信人,说明平台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可以去看一下是否收到法院的通知,或者也可以去法院进行查询。类似的短信通知基本上都是假的,用户需要进行仔细辨别。一、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果怎么样?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目前,飞机、动车在高消费的范围内。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要按照查询系统的使用说明查询,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换个时间段再来查询,没有查询结果的可能是人民法院没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使用说明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情况下期限为两年。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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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欠款好几年不还会影响后代吗

法律分析:不会。无论父母是否成为“银行黑户”,都不会因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子女的信用状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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