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前把近视控制在500度以内可以降低74%的白内障风险、67%的青光眼风险、99%的黄斑病变风险、98%的视网膜脱离风险”……这样的广告违法了!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近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以“铁拳行动”为抓手,对成都新都某视光诊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的“灯箱广告”显示有涉嫌虚假的宣传内容。
经查明,该公司自2021年6月至案发,制作的“灯箱广告”宣传内容标注有“18岁前把近视控制在500度以内可以降低74%的白内障风险、67%的青光眼风险、99%的黄斑病变风险、98%的视网膜脱离风险”“三甲医院临床有效率97%”等内容,但没有标明出处,引证数据无法提供证明。同时,该公司制作的“灯箱广告”宣传内容标注有“新都区青少年儿童近视眼防控中心”虚假的工作机构。
发布广告引用的数据未表明出处、不能证明数据真实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的规定。
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处罚28000元。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类似案件查处力度,创造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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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
记者:贺珊娜
编辑:邱杨
审核:李劲 黄杨敏 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