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最新通知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下调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5月10日起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
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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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贷款额度和下调首付比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惠民助企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的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20%,最高可贷比例不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3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70%,不包括储藏室、车库的价值。
二、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三、2022年5月10日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0日起执行。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0日
转自:德州日报
来源: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