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入住须知
1、员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办理入往登记手续,入住人员只限本公司员工。
注:员工入职信息备注在《人力资源系统》中。
2、倡导节约水电,避免水电浪费,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住宿人员应相互提醒,互相监督。管理办法如下:
2.1 宿舍房间电费:单价约1.15元/度(以供电公司实际缴费单据为准)。公司承担部分为小房间15度/间,大房间30度/间;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员均摊,以各宿舍门口电表数为准;
注:每月的月初机修/电工负责抄各宿舍的电表,统计宿舍用电情况。
2.2 水费:单价4.95元/吨(以供水公司实际缴费单据为准)。公司承担部分为夏季150吨/月(5月—9月),其他月度100吨/月;超额部分由全体住宿人员均摊,以水表示数为准。
2.3 宿舍热水器电费:单价约1.15元/度(以供电公司实际缴费单据为准)。公司承担部分为:冬季10度/人,春、秋季7.5度/人,夏季5度/人。
四、日常管理
1、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住宿人员必要时办理暂住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以防失窃。
3、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不得私接电路,不得在宿舍内炒菜做饭、烧开水等,一经查实,没收相关电器物品,并视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次的罚款。
4、员工离开宿舍后,必须关闭宿舍所有电源开关、拔除所有临时插头。
5、为保证第二天正常工作,住宿人员应当按时就寝(公司在无加班情况下22:30熄灯并关闭门窗),不得在宿舍区域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次罚款。
7、集体宿舍各自建立值日制度,值日者对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水、电等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注意防范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各宿舍的生活垃圾带至宿舍楼外垃圾箱内;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浴室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9、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0、为了节约和控制公司各项开支,宿舍内如果发现长明灯,处罚该宿舍20元/次,由该宿舍全体员工承担。
11、员工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钥匙,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12、住宿员工,下班后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室逗留,如因工作需要,处理完公事离开时,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大门。如有违者,处罚20元/次并赔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13、住宿员工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衣服、勤洗澡,因个人卫生条件不佳影响他人住宿,且屡教不改者逐出宿舍。
14、住宿员工如需抽烟,请到宿舍外面,尽量避免在宿舍内抽烟。
15、住宿员工晾晒衣服,按园区宿舍管理要求,统一晾晒到四楼指定地点,禁止晾晒在楼道走廊、厕所等非指定区域。
16、住宿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财产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公司一切经济财产损失,同时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经济处罚;如触犯法律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修改、检查等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附件《员工宿舍电费统计表》
员工安全生产及企业其他要求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