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为了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经常会选择拖欠劳动者工资。
但是,你知道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企业千万要当心!
怎样算是拖欠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拖欠多少钱可以去劳动仲裁?
注意,只要是拖欠工资的话,都可以。
如果是因为拖欠工资想离开公司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中第二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指的是一个周期未足额报酬,一个工资发放的周期。
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情形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入刑!
(1)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
条款内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2013年,最高法院发布一个专门性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和有关法律事务问题。
条款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条款内容: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2017年,人社部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确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
条款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可以看到,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国家的整治力度在逐渐增强。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用人单位按时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也要学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你怎么看呢?
公司拖欠工资有哪些危害
在我国用人单位如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可能会列入黑名单,对今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国的劳动和司法部门也会对这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者进行处罚,维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公司拖欠工资有哪些危害
公司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毕野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迟圆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码数塌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扩展资料: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九条 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2年。
第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将用人单位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更正拖欠工资“黑名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被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即行终止。
如这类劳动者的实际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应积极的向劳动部门进行申述办理。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时,应积极的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相应的人民法院对这类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拖欠员工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庆扮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庆差清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誉前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