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小税※围观】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191项,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次不用跑”。纳税人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将积极引导和辅导您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办理有关业务。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办事系列(八)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及以下)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份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十万元及以下)
2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代理委托书
1份
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
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需事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5.该事项办结后,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或变更发行。
6.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辽宁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自2018年8月1日起,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7.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放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9.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10.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五、文件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项
2.《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次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第二次修改)
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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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税务、锦州税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事项名称】增值税防迅罩念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项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1)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亩困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需事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6.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7.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闷好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即时办结。
8.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9.本事项办结后,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或变更发行。
10.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1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12.税务机关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十万位的增值税发票最多能开多大金额?
单张限额10万的话,最高可以开出不含税金额为10万的发票。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老敬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野含耐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颂春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