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01
案件的被告——即买家,我们且称其为小Y。原告,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2019年7月,小Y找到这家房产中介公司,想买套房。根据买家的需求,中介公司找到一处符合条件的房屋,位置在鄞州下应的天宫庄园那边。
然后,中介带着实地看房。再然后,买卖双方见面,并以198万元的价格达成意向,同时约定了付款方式、交房时间、中介服务费等事宜。小Y向卖家支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
到这一步,中介公司基本是居间成功。按照常理,应该是坐等双方签合同了。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可能也想到了……
02
先说一下中介公司起诉要求小Y支付的中介费金额:51480元。这正好是198万元的2.6%。
在达成购房意向后,小Y以“中介费太高”为由,拒绝签合同。然后,她撇开中介公司,与卖家达成了交易并完成了过户手续,最终成交价格比中介介绍时高了5000元,为198.5万元。
中介公司当然认为自己被“跳单”了,于是一纸诉状把小Y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那5万多元的中介费。
对此,小Y辩称,最初中介公司只说中介费会优惠,没说具体能优惠多少,且在自己决定签合同时中介费一分都没优惠,所以就终止了合同。
另外,小Y也认为,如要收中介费,中介公司就要进行服务,但是中介公司只是带着看房,看房之后,自己并没有享受中介公司的后续服务,因此只愿意出1000元的看房辛苦费。
事情经过很清楚。这次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03
法院一审判决书认为,原告(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已向被告(买家)提供房源信息,带去实地看房,从中斡旋,促使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价格为198万元的口头合意。但买家以中介费过高为由,拒绝签订中介合同,却又继续与卖家履行房屋交易,买家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
对于中介公司提出“赔偿51480元中介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请求金额过高。
一审判决,法院最终酌定为:买家小Y赔偿房产中介公司损失5000元。
而该起案件的受理费1087元,由原告即房产中介公司负担1037元。
对于这起案件中的中介费金额、对于判买家赔偿中介公司的金额,大家怎么看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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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起诉买房者跳单,法院对跳单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跳单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房屋中介起诉买房者“跳单”,法院对跳单行为是如何处理的?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中介起诉买房者跳单,法院对跳单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一、法院对跳单行为的处理
“跳单”后,中介诉到法院要求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在结果上却不尽相同,有的中介诉求被完全驳回,也有的被支持得到一定赔偿。
通常来讲,法院会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未签订约束性文件。
如果中介带客户看房,但未签订书面《看房确认书》等书面文件,或者书面文件中并没有限制购房人交易的条款,发生所谓的“跳单”情况,中介无法主张赔偿。
第二、签订了约束性文件。
那么签订了《看房确认书》等限制性文件是否就肯定能得到赔偿呢?也不一定。
有的案子,购房人虽然签订了《看房确认书》,但由于通过该中介与房主未达成一致,服务已经结束。之后又确实通过其他中介与房主达成交易,且另一中介也确实掌握该房源,并提供了相应服务,这种情况表面看违反了当初的约定是“跳单”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中介要求签署的文件通常是格式条款的情形,法院也未必支持中介的索赔。
二、给看房者的建议:
针对这一乱象,律师提示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房时,如被要求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一定要事先对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审核。
发生“跳单”纠纷时,经常有购房人提出当初不了解签字的内容,但没有特别证据,很难让法院相信你对自己亲笔签字的文件毫不知情。对不同中介的中介费标准最好事先有所了解,如果对中介《看房确认单》等文件中标明的中介费等标准不认可,最好团雹皮拒绝签塌差署,另寻其他中介。如果签署了此类文件,但最终不是通过肆宴该中介完成交易,就存在被认为“跳单”的风险,那么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准备,如果确实是通过其他渠道另外得到同样房源信息,应注意提前收集准备相关证据证明该事实。
三、给中介的建议:
对相关房产中介而言,碰到“跳单”确实是对中介劳动的不尊重。但中介一方对自己的服务和法律风险防范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发生“跳单”后,即使“跳单”行为被法院认定,中介按《看房确认书》的标准主张购房人赔偿全额中介费,也很难被全额支持。
因为中介提供的是服务,原中介费中的服务既包括提供房源信息,还包括为促成双方签约的服务、提供房屋过户手续的服务、甚至贷款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跳单肯定是发生在签约前,为此主张全额的中介服务费,显然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中介往往是想通过《看房确认书》中高额的中介费违约责任给购房人施加压力,以达到让购房人不敢“跳单”的目的,但这实际上也给中介自己在通过法律维护权利时增加了难度。没提供全部服务,索要全额中介费明显不合理,法院很难支持,该支持多少,只能由法官酌情确定,不确定性很大。从更合理的角度讲,应该对中介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予以细化,发生违约情况,按合理的标准主张赔偿,能避免争议,减少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当然,中介如果在提供服务时,能首先为客户着想,给客户满意的服务、不过分提价,让客户明白中介提供服务的价值所在,相信客户大多数也不会随意跳单。
指责张杰谢娜买豪宅“跳单”后,中介起诉原房东,高额的中介费是否合理?
提起张杰、谢娜,相信很多人对于这对夫妻并不陌生,他俩凭借着自身的魅力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和喜爱,如今两人的生活过的也是非常的甜蜜,可是他俩也有负面新闻,那就是他俩买房子,最后却“跳单”了,如今中介起诉原房东,小编认为高额的中介费收取的是合理的,主要原因有3点,第一是因为中介为卖房子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第二是因为这样原房东少了很多麻烦,理应付出中介费;第三是豪宅本身就难交易,中介能够卖出房东自然要给中介费,即使收取的高一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小编认为高额的中介费收取的是合理的,首先是因为中介卖房子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小编之前看过类似的电视剧,里面的中介销售为了卖出房子可以说是没有下班的时间,一直都在找客源,为此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这份中介费是她们应得的。
二、其次是因为原房东少了很多麻喊嫌宽烦,基本上没费事就卖出房子,自然要给中介费。
其次原房东可以郑亮说是坐在家里就把之前的房子卖出,不费吹灰之力,原房东少了很多麻烦,所以付出一些中介费给中介是合理的,这是一种正常的交易方式。
三、最者塌后是因为豪宅本身就难卖,中介能够卖出是帮了原房东的大忙,所以原房东理应给中介费。
房子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大件,加上如今的经济形势不是很好,想要卖出本身就很难,更不要说是豪宅了,所以中介能够卖出也算是帮了原房东的大忙,于情于理原房东都应该给中介费,当然豪宅的中介费会高一些这也是正常的,所以有些明星的行为会让大家觉得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