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诗词的基本条件,学格律诗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现代经济社会发达,精神文明欣欣向荣。学习与爱好诗词创作的人越来越多,已经已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那么,学习诗词创作的第一要素是什么?没有搞清楚这点,茫茫然的一头闯进诗词写作领域,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学习几年,不得寸进,最终放弃。

要想学好诗词创作,写出好的诗词文字,不是很多人一句话:要有真情实感,就能写好的。其实,在学习格律、文字、意境之前,你首先要学会去读诗词,学会去评判一首诗词的优劣。如果连这一点自己也茫然无措,你怎么知道自己写出的文字到达什么层次?怎么知道自己的文字有哪些问题?

怎么样才算一首好诗?其实这个有一个相对的客观标准,而没有绝对标准。所谓客观标准,就是既可以用来创作,又可以用来欣赏,还可以用来修改的作品。

诗词创作,有一个说法叫眼高手低,这个词在这里是褒义,不是贬义。所谓眼高,是指你的眼力与眼界,只有你看待诗词的眼力上去了,在你自己创作时的出手才不会低。当你眼界或鉴赏力不高的时候,手是无论如何也高不上去的,写不出好作品。

眼界见识,判断力达不到,你想写出好诗是不可能的。所以说,诗词创作首先就是要提高自己的见识。见识上去,眼界必然就高。眼界高,则会对自己的作品提出高要求,能够看出自己作品的不足,而不断琢磨进步。一般的诗人都是眼界高于创作,这样才会不满足于现状,逼迫自己读书与学习,更进一步。越好的诗,是在越高眼界、高见识中创作出来的。

那有无诗词创作高于其眼界的呢?李白或者如此。其诗词是亘古一流的,但他从来不讲理论,也不谈如何写好诗词。但其眼界与见识就不好吗?不是,他只是没有把诗词理论写出来罢了而已。

李白到了黄鹤楼见到崔颢的诗,曾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如果没有对诗的判断力,没有很高的眼界,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李白见黄鹤楼有诗如此,觉着目前写不出媲美的诗来,就从武汉一直沿江而下,待到了南京,才写出“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楼空江自流。”的诗句,虽然也是很不错,但跟崔颢的比,还是略有差距,而他自己也承认没有崔颢写得好。故此,李白的眼界与对诗的判断,也是很高的。

对于好诗的标准,历来说法不一。古人就有格调说、性灵说、神韵说、肌理说等等,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标准很多,见仁见智,但有一条我们要理清,也即是现代很多学诗朋友所说的,格律不是好诗的标准,格律无用论,我们应如何看待格律?

不懂格律,而说格律无用,这样的看法太浅薄。自己不能按照格律来写,就说格律无用,这样的是文化素养不足。某些好诗不按格律,是因为本身诗人已然 熟悉格律,才突破自己的。

格律是我们学诗的第一道门槛,是基础中的基础,好比房子的地基。很多学习诗词的朋友,感到最困难的是什么?不少人说最难的是格律,有的研究了三年五年甚至十来年,就是过不了格律关。

其实,格律还只是形式上的“游戏规则”而已,只是个框架,还远远谈不到艺术上来。好比下象棋,马走日、象飞田、炮打隔山、车杀一线,这些条框规则就是象棋游戏的“格律”。但懂得这些规则,就是象棋高手了吗?绝对不是。这些规则很难学吗?稍稍沉下心来,一般有个几天,其实就能全部过关,有些基础且思路敏捷的人,甚至两个小时就能掌握。

初学的诗友对格律有一个误解,总感觉格律会束缚自己写东西,然后就去注意古人的出律现象,拿古人一些出律作品来说事,给自己不按格律写作品找理由。

比如找一些例子。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不”字就出律了;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陆游的“一生报国有万死”,一连五个仄声,肯定出律。既然古人都不按格律来,那我为什么不能出?

找到这么些个例子,然后就对格律不那么讲究了,随手写文字,几年下来还在原地打转,迟迟进入不了真正的诗词境界。最大的问题是,他只知道他看来的古人出律,而没有真正深入去研究古人的出律。以现代人的发音来看唐朝人的格律,拿现代人所了解的格律去衡量唐朝的诗人,很可能会看不准。我们觉得出律,唐朝人很可能不认为是出律,或者别有说法。

最简单的一个发音方面,我们所看到的出律这个问题,有些是以“入”代“平”现象。古人经常有入派三声的说法,入声字可以转调为平声或上声。“野火烧不尽”,“不”是入声;“南朝四百八十寺”“八、十”是入声;“儿童相见不相识”,“不”是入声。以“入”代“平”,在古人眼里,很有可能这些都不算是出律或拗句。

当然还有些是当时允许的体式,比如崔颢的《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不复返”、“空悠悠”,不对仗,平仄也不对,词性也不对。可是崔颢的这首诗被认为是唐诗第一律。

你说古人怎么能把一首出律的诗捧为第一律?其实在唐朝前期,这种体式是允许的。律诗中如果第三联是一个工对,那么第二联就允许半工对。我们看第三联:“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是一个工对。而第二联就允许半工对,“白云”、“黄鹤”对上了,“一去”,“千载”对了一半。“不复返”、“空悠悠”不对了。

再比如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小儿女”和“忆长安”明显不对仗。但你看第三联,“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工对。有了第三联的工对,第二联允许半工对。“遥怜”“未解”对上了,“小儿女”和“忆长安”就不对了。这种体式是当时允许的,不算出律。故此,我们现在写诗词时,可以借鉴这些,也不能呆板的看到某些人写的律诗出现这种半工对,就指摘人家一定要工对。虽然全部工对更好,但不能呆板去要求。

总下来,古人出律的原因或有那么几种:以“入”代“平”、当时的体式、古诗的残余、律绝形成期中的一些未成熟现象、还有是有意的突破。比如“八月湖水平”“一身报国有万死”这都是有意突破,即常说的“不以辞害意”。当然确实也有不少就是出律。所以,对古人出律要有分析,不宜简单地说是出律。

但是就算发现了古人出律,我们能拿来给自己不按格律写诗作借口吗?古人出律是在熟悉格律,驾驭文字得心应手之后,才在某些的创作中故意出律。我们作为诗词学习的初级阶段,对语言文字的音韵研究远不如古人,能一开始就提倡不遵守格律吗?这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初学者暂没资格这样做。

退一万步来说,古人好作品的流传,不是因为其不遵格律而出名流传的,而是以作品文字优美、意境高雅而流传。就近体诗来看,即使是好诗,但有出律那也不是其出名的亮点,也是瑕疵来着。如果你揪着人家出律来说事,写诗词光学古人的出律,那就学偏了。

其实,格律不仅仅是形式规则,是有很大的内涵和作用的。格律是古人把汉语音节的音乐美发展到极致所形成的规律。经过千百年的研究,古人认为汉字音节这样排列是最美的,它对音乐美的调动是最充分的。汉语言是单音节的文字,所以古人研究出格律的排列,两两相互,节奏声调的变化,能产生一种愉悦的情感变化。

要写好的诗词作品,第一要素是先提高自己的眼界与见识,不要井底。其次是正确认识格律的要求,打好个格律的基础,要跨过这条门槛。

后面文章我会再讲到文字与意境方面的问题,本文就到此为止,不宜长篇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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