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一次竟然只需要30元!嫖客以为占了便宜,殊不知卖淫女有艾滋病!
贵州荔波县,女子张某总觉得自己的身体不舒服,因为自己有过高危性行为,张某害怕自己患上了性病。于是,张某便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了检测,非常的不幸,经检测,张某确诊了艾滋病。
然而,张某在知道自己患上艾滋病之后,居然开始以30元每次的价格提供卖淫服务了。后警方分别在2019年10月和2020年4月查处了张某两次,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在知道张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提供卖淫的性服务的情况后,警方以张某涉嫌传播性病罪刑事拘留了张某,经检察院起诉,法院以张某构成传播性病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金1000元。
警方只查处了张某两起卖淫案件,但不代表张某只犯下了两起卖淫案件。30元每次,如此低廉的卖淫价格,想必是吸引众多的嫖客,这些嫖客以为是占了便宜,但殊不知卖淫女其实患有艾滋病!
张某被判处的是传播性病罪,那什么是传播性病罪呢?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就构成传播性病罪吗?
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也就是说,要在卖淫嫖娼中传播性病的,才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不是在卖淫嫖娼中传播,比如在约炮、一夜情等过程中传播了性病,这就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知人知面不知心,正如网友所说,如此的低廉的卖淫价格,其实张某可能就是为了报复他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爱色,也要洁身自好啊!
关注小郭律师,让我们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