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胖丫为什么判三年(胖丫做牢了吗),以下是这个问题的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让我们看一看。
中国小康网 综合媒体报道 本山传媒艺人胖丫获刑3年是怎么回事?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机关发布通告:赵本山的爱徒“胖丫”(本名赵丹)自2016年起,伙同他人进行生产、销售假药,并从中获利110万元,于2019年3月16日被依法逮捕,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被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胖丫是谁?
胖丫减肥前后对比图
胖丫,生于1986年,系赵本山旗下的女徒弟,早些年间曾因为身材偏胖,所以有了艺名“胖丫”,但是在近些年来,胖丫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减肥变成了一个瘦子,所以也有很多粉丝问她是怎么减肥的,就这样,胖丫发现了一个商机,她和郭静夫妻(本山传媒演员)从2016年开始生产贩卖“减肥药”,并打着“纯中药无副作用”的旗号从中牟利,根据了解,一盒药就卖出了1900的高价,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全部缴获。
胖丫微博截图
除了胖丫之外,还有一位演员也参与了此次“假药”行为,这个人就是郭静。郭静,女,1986年11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公民身份号码×××,汉族,中专文化,系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2月8日被羁押,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同年3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胖丫瘦身前的照片
经审理查明,赵丹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郭静、王某1及其丈夫谷某(二人均已判刑),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赵丹、郭静、王某1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郭静、王某1、谷某等对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联系顺丰速运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
其中,王某1、谷某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10余万元,郭静销售金额人民币18900元,另从王某1、谷某的住处查获“纯中药减肥胶囊”40余瓶。
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赵丹及郭静分别于2018年2月7日、8日被民警抓获到案。
赵丹供述称,我之前吃了“火火”杜思瑶卖给我的减肥药瘦了很多,2016年我在映客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1,后来王某1和郭静还在我直播的过程中用飘窗飘出自己的微信号,买药的人就直接跟他们联系了。
郭静供述称,2016年4月,赵丹找我说让我卖减肥药,我就效仿王某1的微信号自己注册了微信号×××和×××作为销售平台对外联系,我还注册了本山传媒郭静的映客直播号对外进行直播宣传。刚开始时是赵丹通过映客直播进行减肥药的宣传,让大家联系我和王某1购买,这样就有许多她的粉丝加了我微信,后来赵丹在映客直播时,对我进行飘窗宣传,让想了解减肥药的人关注我的映客直播,然后向他们销售。我通过淘宝网买的塑料瓶,把药分装到塑料瓶里并附上1张我自己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怎么服药,减肥药的销售价格是1900元,我每套赚400元。
法院认为,赵丹、郭静目无国法,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其二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丹、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成立。
胖丫减肥成功后的照片
定罪了
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报告、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在案扣押的白绿胶囊中检测出西药成分“西布曲明、酚酞、氟西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按假药论处。
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证实,经鉴定,在案扣押的手机、电脑主机硬盘中均检出与销售假药相关的照片、短信、音频、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交易情况。
最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郭静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丹、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成立。
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