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禁忌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要去开证明
那么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怎么开?
需要带哪些材料?
↓↓↓
宣城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告示
根据《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2号)》内容,为积极配合落实“二码”联查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就我院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工作,告示如下:
一、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原则上三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代办人代办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
二、办理地点:
1、材料核实及证明开具地点:各专科门诊(需挂号排队);
2、证明盖章登记地点:8号楼一楼医务部。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周六上午:上午8:00—11:30。
2021年8月23日
宣城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与暂缓证明的告示
根据宣疫办〔2021〕258号,为确保疫苗接种稳妥有序进行,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就我院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与暂缓证明相关事宜,告示如下:
一、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及暂缓证明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原则上三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代办人除需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地点
材料审核及证明开具:门诊大厅一楼导诊台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周六:上午8:00—11:30。
2021年8月23日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